机关〔2019〕57号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落实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机关一线延伸,根据《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工作总结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对2019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总结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二)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三)推进党建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情况,落实《岭南师范学院党的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情况、落实学校党委以及机关党委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情况、进一步推进“五百领航工程”,开展“535”建设情况,等等。
(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加强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情况、统一战线工作情况,等等。
(五)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2018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情况。当前本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请各支部结合机关党建实际,将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委党建生根计划“五百领航工程”,开展“535”建设的情况作为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党支部书记要对照上级精神、部署和今年支部党建重点任务,深入支部党员和群众,掌握工作进度,梳理差距不足,听取意见建议,抓紧完成尚未落实到位的工作任务。
(二)严格规范自查自纠。各支部参照《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照《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分类整理本支部加扣分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
(三)认真撰写工作总结。一是总结工作要实,逐条逐项总结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体现本单位党建特色。二是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实,重点查找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完成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推动业务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努力方向要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务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党支部要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研究措施、整改落实。
请各支部于12月9日(星期一)前将工作总结文稿、加扣分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党建工作相关新闻报道的链接及截图和具有代表性的3-5张工作相片发至机关党委邮箱(dangban2633@126.com)。党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本交到党委办秘书科(办公楼405)。
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岭南师范学院机关党委党支部
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机关党建工作,打通党建向机关党支部延伸的“最后一米”,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品牌化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对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进行考核。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促进工作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分类考核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小组指导下,由机关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机关党委组建党支部党建考核工作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三、考核重点
(一)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部署安排。扎实推进“百途归心,政治生日”工程。
(二)思想建设。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市委和学校党委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思想和价值观引领,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做好沟通协调,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主流引导,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百课聚魂,全域党课”工程。
(三)组织建设。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组织力,推进活动方式和载体创新。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结合实际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规范,党支部相关材料归类存档保存。扎实推进“百联树人,支部共建”工程。
(四)作风建设。聚焦学校中心发展任务与申硕核心目标,突出主责主业,发挥干事创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创建好“三型”党支部,为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实现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核心目标做出积极贡献。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师生群众,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克服机关“八种病症”。深入开展“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当先锋、作示范、做合格党员”。扎实推进“百员引领,党员示范”工程。
(五)纪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健全制度,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党员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围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求,加强纪律教育,从严要求党员。扎实推进“百岗争优,建功立业”工程。
四、考核程序
(一)做好自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每年度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严格按照考核重点以及相关指标体系和加、扣分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逐条逐项准备相应支撑材料,进行自查自评,自我评价打分,撰写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机关党委。
(二)组织考核。1.机关党委整理各党支部完成当年度有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和加、扣分的依据材料。2.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考核工作小组适时召开党支部党建考核工作会议,开展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双向述职,小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根据各支部工作述职和日常工作情况,开展支部互评和考核测评打分(满分100分,届时明确打分区间),支部互评和考核测评的得分为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的平均分。3.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考核工作小组通过查阅组织生活记录本和相关印证资料,对照考核重点和加、扣分标准,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加、扣分。按照加、扣分结果进行排名,其中,支部互评和考核测评得分乘以30%,作为考核的加分项。
(三)考核得分。以学校党委对机关党委的考核评分为基础分,党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各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党建工作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核加、扣分结果列1-3位的党支部的考核得分=基础分×106%;
考核加、扣分结果列4-6位的党支部的考核得分=基础分×104%;
考核加、扣分结果列7-9位的党支部的考核得分=基础分×102%;
考核加、扣分结果列10-12位的党支部的考核得分=基础分;
考核加、扣分结果列13-15位的党支部的考核得分=基础分×98%;
考核加、扣分结果列16-18位的党支部的考核得分=基础分×96%;
考核加、扣分结果列19-21位的党支部的考核得分=基础分×94%。
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该党支部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满分为100分,超100分按100分算。如考核得分的分差与学校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的具体要求不一致,将按相应要求作调整。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机关党委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党支部反馈,考核结果作为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度考核、奖励惩处、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
(二)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机关教辅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及奖励依据。
六、本方案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加分项目与标准
2.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扣分项目与标准
附件1
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加分项目与标准
党支部通过实施机关党委党建生根计划“五百领航工程”,扎实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在党建和思政领域取得项目立项或奖励、论文发表与获奖,或参加其他党建工作评选获奖等,分别按以下有关标准进行加分。
一、项目立项与获奖
1.提交项目(含党建和思政领域的各类评选项目和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的,每项加0.1分。
2.项目获得立项的,按机关党委、学校(市)、省、国家级分别加0.2、0.4、0.6、0.8分。重点项目或资助项目等再加0.2分。
3.项目结项被评为示范项目、优秀项目的,分别再加0.4分和0.2分。
4.项目获得机关党委、学校(市)、省、国家级评奖的,特等奖每项分别加0.4、0.6、0.8、1分,一等奖每项分别加0.3、0.5、0.7、0.9分,二等奖每项分别加0.2、0.4、0.6、0.8分,三等奖每项分别加0.1、0.3、0.5、0.7分,优秀奖每项分别加0.05、0.2、0.4、0.6分。获奖不分等次的,按一等奖标准加分。
同一项目获多层级立项或奖励的,只按照最高层级加分一次。该项加分封顶4分。
二、论文发表与获奖
1.提交论文的,每篇加0.1分。
2.论文公开发表的,每篇加0.4分。
3.论文获得机关党委、学校(市)、省、国家级评奖的,特等奖每项分别加0.4、0.6、0.8、1分,一等奖每项分别加0.3、0.5、0.7、0.9分,二等奖每项分别加0.2、0.4、0.6、0.8分,三等奖每项分别加0.1、0.3、0.5、0.7分,优秀奖每项分别加0.05、0.2、0.4、0.6分。获奖不分等次的,按一等奖标准加分。
同一篇论文获多层级奖励的,只按照最高层级加分一次。该项加分封顶2分。
三、工作特色与成效
党支部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实施机关党委党建生根计划“五百领航工程”,服务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的特色与成效。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党支部提供的支撑材料评定加分,具体支撑材料可包括相关的工作方案、总结、获奖证书复印件、新闻报道等,该项加分封顶2分。
附件2
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扣分项目与标准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党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种类,每人次分别扣1.0、1.2、1.4、1.6、1.8、2.0分。
2.支部与部门做出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不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员群众反映强烈,每策、每事扣0.5分。
3.不按时按要求完成精准扶贫任务的,扣0.8分。
二、思想建设方面
1.不按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市委和学校党委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每次扣0.5分。
2.支委、党员参加机关党委专题学习活动和党课,迟到的每人次扣0.1分,缺席的每人次扣0.3分。
三、组织建设方面
1.不按时提交支部组织生活计划的,扣0.5分。
2.不按计划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每缺一次会(课)扣0.4分。
3.不及时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的,扣0.6分。
4.对照组织生活计划,会议或活动的记录每缺一次扣0.3分。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项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不履行相应职责,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开展和完成的,每项扣0.8分。
2.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具体事项,承办单位未能贯彻落实的,每项扣0.6分。
3.支部或部门承担申硕、审核评估整改细分任务,不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0.4分。
4.支部或部门工作受到群众有效投诉的,每事项扣0.3分。
5.不按时按要求提交工作资料的,每次扣0.3分。
五、纪律建设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四风”问题,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种类,每人次分别扣1.0、1.2、1.4、1.6、1.8、2.0分。
2.支部、部门或党员干部纪律涣散,被学校公开批评的,每次扣0.8分。
3.支部或部门没有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