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党办〔2016〕125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根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和党委工作安排,特制订校党委常委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保证。
二、联系对象
学校党委常委选择校内一个党支部进行联系,所联系的党支部应为教学、科研、机关、教辅、后勤一线的教工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学校党委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选定联系党支部。
三、联系内容
(一)指导抓好理论学习工作。指导所联系支部牢固树立、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工作始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动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党支部的贯彻落实。
(二)发现和培养典型。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情况,积极引导党支部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发现和培养典型,宣扬和褒奖先进支部和表现突出的党员,对后进支部和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做好转化工作。
(三)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督促所联系党支部认真落实党支部生活七项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支部组织生活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实,提高和增强党内生活的质量和活力。
(四)指导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结合党支部实际,指导所联系党支部深入开展服务型党支部创建工作,帮助党支部制定创建服务型党支部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根据党支部创建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了解联系党支部内重点学科或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及存在困难,助力工作发展;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引领学风工作,围绕学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学风。
(五)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和监督党支部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廉洁从业建设。按照党委有关规定和要求,帮助党支部和领导干部搞好班子团结,认真履职,正确决策,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党委常委联系基层党支部要做到“五个一”: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到所联系党支部调查研究,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参加一年一次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要与党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解决一个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问题。
2.党委常委亲自谋划、扎实推动与基层党支部联系的工作。通过“五个一”活动,深入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情况,与党支部书记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切实帮助联系党支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中心工作、业务发展及人才成长;及时听取支部党员对学校党建工作及学校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帮助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党支部及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3.被挂钩联系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及时主动地向联系常委汇报情况,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探讨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和办法。
4.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等部门要积极协助校党委常委落实联系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要收集党委常委的指示和要求以及联系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并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促进院党委常委联系支部工作制度的健康发展。
附件:
学校党委常委与基层党支部联系安排表.doc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