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规法〔2017〕15号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将《岭南师范学院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围绕学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思路与主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转型发展工作进度与任务分解表”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3月1日前报至规划与法规处,联系电话:3183727(李老师),邮箱:303850279@qq.com。
特此通知。
岭南师范学院
2017年1月16日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