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作者: 时间:2023-09-11 点击数:

一、简介

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于201910月经广东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建设。主要从事特殊儿童评估工具研发、干预技术与补救教材研发;特殊儿童心理研究;融合教育及其支持系统研究、光电材料与器件在特殊儿童领域的应用研究;特殊教育数字化研究等。

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重点实验室重视多学科、多产业的相互交叉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相互结合与集成。重点实验室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国内外科研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我国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事业的进步。

二、2023年度开放基金指南资助主要范围

开放基金紧密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资助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开发研究项目。开放基金课题重视以创新性研究为首位,特别是特殊儿童领域的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的探索性研究活动。

(一)特殊儿童评估与干预技术研究方向

包括孤独症、学习障碍、ADHD儿童评估工具的研制和修订;特殊儿童语言评估研究、特殊儿童生态评估研究;干预技术研究和新的干预技术研发;孤独症、学习障碍儿童、ADHD儿童补救教材研发;视障儿童盲文读写研究等。  

(二)特殊儿童心理及机制研究方向

1.特殊儿童心理与康复研究

包括孤独症儿童、ADHD儿童、学习障碍儿童的认知与情绪及其神经机制研究;孤独症与ADHD儿童执行功能研究、ADHD儿童的注意训练干预研究、学习障碍儿童自我叙事研究、特殊儿童认知加工与环境光照干预研究、特殊儿童运动康复研究、特殊儿童心理健康研究等。

2.特殊儿童家长心理研究

包括特殊儿童家长的生命故事研究及其数据库的建立、特殊儿童家长的时间观研究、特殊儿童家长心理健康研究、特殊儿童家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三)特殊儿童光学干预及其相关技术研究方向

1.特殊儿童光干预光源设计与研制。

2.特殊儿童光干预发光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

3.特殊儿童光干预康复空间光场环境的设计及调控。

4.便携式特殊儿童光学诊断设备的研发。

5.特殊儿童诊断与康复光电虚拟仿真平台的研发

6.特殊儿童光电教具开发

(四)特殊教育数字研究方向

1.特殊教育数字化基本理论研究

2.特殊教育数字化资源研究

3.特殊教育数字化环境研究

4.特殊教育数字化教学研究

5.特殊教育学校师生信息素养调查研究

6.数字化康复系统与康复服务模式研究

7.特殊儿童教育大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构建与应用示范研究

8.面向特殊儿童的智能教育关键技术与创新应用示范

9.基于文本识别的特殊儿童教育个性化服务研究

10.孤独症儿童家庭弹性模型及其预警监测管理网络平台构建研究

(五)融合教育及其支持系统研究方向

1.我国融合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2.融合教育课程研究

3.融合教育教学研究

4.资源教师研究

5.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研究

6.融合教育社区支持与家庭支持研究

三、开放基金申请对象及资助额度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和科研人员。

2.本年度每个项目经费支持额度1-3万元,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课题研究需在2025630之前完成结项

四、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研究范围填写“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至少一份是原件)。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自本开放基金指南公布之日起,本实验室开始接受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108。申请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以邮戳日期为准),并通过E-mail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到邮箱: dfz826@126.com

2.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所有申请书进行初评再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同等条件下合作单位申请者予以优先资助。立项结果将在岭南师范学院官网和重点实验室官网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3.申请书可从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直接下载(重点实验室网址:http://d.lingnan.edu.cn/desnc/,如下载遇到问题也可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索取。

五、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合理、民主的原则,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2.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项目即列入本实验室的研究计划。根据结果签发立项批准书,实验室办公室通知申请者。凡立项批准的课题报送主管部门备案。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实验室提交项目实施计划。在执行期间申请者即成为客座研究人员,利用项目基金来我室开展研究工作。

3.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续支持,本实验室优先考虑给予资助。

4.开放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项目研究期限的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审批。

5.在开放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开放项目研究期满,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

6.开放基金项目经费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50%的研究经费;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30%的研究经费;项目通过验收结题后拨付剩余的研究经费。

7.开放基金项目经费不外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以经费报销形式开展。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在本实验室开展的相关研究费用,客座研究人员来室工作的差旅费,与研究项目相关的资料费、材料费、劳务费、学术活动费、出版费等。

8.一般项目结题需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重点项目结题需在CSSCI/CSCD/SSCI/SCI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论文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本实验室,并在论文中注明项目资助编号。

9.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

10.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的中文名称应为“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或“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英文署名名称为:“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 for Special Needs   Children”。

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注明受“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

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 for  Special Needs   Children

六、联系方式

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邮编:524048

联系人:董老师

话:18200775828

电子邮箱: dfz826@126.com


附件:2023年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省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