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价办法》,特制定本要求。
一、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进行课程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
1.授课教师
(1)授课教师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任课教师资格审定。
(2)主讲教师原则上由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并经过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
(3)新教师在独立承担一门理论课教学之前,须经过岗前培训、经过拟开课程的助课环节、通过教学系的任课教师试讲等环节,且成绩合格。
(4)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须承担相应的本科理论课教学任务。
(5)授课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授课。
2.备课
备课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也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1)教师备课要明确本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以及课程标准要求。
(2)根据课程课程标准和课程实际情况,选用合适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深入钻研教材,按照学院要求编写教案。
(4)备课时要确定教学内容重点与难点、深度与广度,适当介绍本学科的研究进展;要理论联学院实际;要处理好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5)备课时要根据教学内容,选用适当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积极采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手段。
(6)备课包括上课前相关教学设备、课件、教具等的准备工作。
3.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授课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严格课堂管理,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授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教学任务和要求,对教学内容进行科学、系统、艺术地讲授。
(3)授课要准确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和深度、广度,做到重点突出,难点讲透,深入浅出,层次分明,详略得当。每堂课要有一定的信息量,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4)要积极尝试和采用新的教学方法,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培养和尊重学生的创新精神,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以激励学生的积极和主动性。
(5)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准确、简练、条理清楚。
(6)注意把握课堂节奏,及时掌握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适时调整讲课的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沟通,做到教学相长。
(7)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把握教学进度,课堂时间分配恰当,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8)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教师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原则上应站立讲授,注意课堂礼仪,教态自然。不得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言论,不使用对学生有侮辱性的语言。
二、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是课堂讲授教学的延伸。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意识,锻炼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1.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实际的题目,要体现教学重点难点、本质内容及内在联系。
2.课堂讨论方案的制定要详细、周密,对讨论的内容、要求、组织形式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设计,讨论题要事先发给学生,并要求指导学生根据题目认真钻研教材,撰写讨论发言提纲。
3.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要善于抓住关键,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活跃学术空气。讨论可以分组进行,以便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
4.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对暂时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作进一步的探讨。
三、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1.教学系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开出规定的实验项目,选定合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用书。
2.教学系要组织实验指导教师备课,规范实验教学内容,根据实验大纲的要求,合理安排实验人数,保证教学质量。
3.实验指导教师在每次课前要做好仪器、设备、试剂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4.实验指导教师要向学生清楚阐述实验原理、操作规程以及教学要求,示范操作熟练、规范,确保实验教学的效果和安全。
5.实验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检查与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规则,精心使用器材,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6.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进行认真批阅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讲评,逐步建立和完善实验课程考核体系。
7.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探讨和改进实验教学方法,逐步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的数量,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调课与停课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执行,一般不允许调课。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或部门批准。
2.教师在任课期间,一般不外出参加短期培训和业务学习。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的,须本人申请,经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返校后要及时补课,并将补课时间报教务员。
3.教师在任课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停课的,本人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后,上报院有关领导或部门批准。
4.教师在任课期间,因故请假,本人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事后应及时补课,并将补课时间报教务员。
5.对于未按上述规定,私自调课、旷课者,或办理请假手续,但没及时补课造成误课者,均视为教学事故,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