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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2-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院长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主持学院行政工作。统筹管理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工作,与学院党委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3、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4、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验收,实现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

5、负责学院科学研究工作,建立学院科研激励机制,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增强科研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升学院影响力。

6、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拟定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工作。

7、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8、统筹管理学院各类对外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工作。

9、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学院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负责学院二级财务预算工作和各项财务收支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学院教学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配合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11、坚持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学院委书记定期组织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学院重大事宜。

12、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学校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院教学工作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协助院长全面负责学院教学工作。

2、认真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组织编写、审订课程标准,督促各教学系认真开展教研活动。

3、负责主持每学期对本部门的教学、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找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负责教学检查等常规性工作。

4、组织系主任一同审查各任课教师应具备的各种教学文件,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抽)查任课教师的各种教学文件和实施教学的情况。

5、监督并参加教研活动,经常搜集、分析、处理学生对教学等方面的意见,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按学校规定有计划地听教师讲课,主持新进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

6、督促、检查各门课程的实践环节的开设情况,保证实践环节按要求进行。

7、负责监督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情况,计划完成情况,教学质量,出勤情况,实验、实习环节情况,批改作业情况等,做到及时考核、评价。

8、协助院长、书记完成校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9、协助院长做好本系管理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10、负责完成学校教务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1、在教务处和院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全院教务工作。

2、建立健全教师教学档案,负责有关专业教学文件起草、打印及相关教学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

3、协助做好本科生教学计划、教学工作安排及各类教学评估、专业建设评估。

4、负责本学院学生学籍上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降级处理工作。

5、负责教学执行计划落实,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6、负责学生成绩的统计、上报、存档、查询工作。负责发放、保管课程考试的各类表格。

7、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各科试卷印卷、保管等考前准备工作。

8、负责传达、下发、保管有关教学文件、课表、考试安排、校历、调停课和各种通知。

9、负责本学院教师调课安排和统计,协助教务办主任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10、负责按时组织本科生选课的安排与落实工作,协助系主任完成教材征订计划的编制及联系工作。

11、负责学院各类统考课程的报名考务工作及组织工作,负责全院教师监考费的统计及发放工作。

12、负责教学信息的收集、反馈及处理工作。

13、协助教务办主任组织各种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等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各项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负责教学会务的组织、安排工作。

15、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员工作职责

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教务处的直接领导,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执行培养计划,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及安排课程表

1.每学期填报学期执行计划表,协助分管教学副院长按照学期执行计划表向教师下达教学任务,并承担此项工作的报表填写、收发、汇总;

2.编排课程表,体现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有利于提高教室及实验室的使用率,有利于时间的合理安排等原则,将确定后的课程表及时发给有关师生;

3.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停、调、补课手续;协助本学院和教务处做好教学过程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4.了解、收集教师、学生的上课情况,并在具体工作中密切注意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及时向分管教学副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发挥助手与参谋作用。

(二)考务工作

1.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安排本学院各班级期末考试及开学初补考工作,并配合教务处做好考场安排;

2.负责落实监考人员,并将考试安排通知有关师生;

3.考场情况的了解、汇报;

4.大学英语四、六级统考等工作;

(三)学籍管理

1.组织大一新生核对学籍信息,发放学生证、火车优惠卡等;

2.办理开学前学生注册手续,在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报告学生到校情况;

3.根据教务处安排,每学期开展学分审核,并下发退学警告通知书;协助学生办理学籍异动相关手续;

4.组织毕业班学生做好毕业生相片采集工作;

5.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数据造册上报,被批准后存档;发放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组织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6.办理学生重修、辐修及双学位课程选课等手续;

7.做好毕业生学籍表、成绩单等相关学籍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教学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具体包括:教学基本文件(含理论课教学大纲、实验课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实验实习资料、考试资料、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五)协助学院领导和教务处了解本学院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状况,为开展教学研究、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依据;

(六)教学质量监控

1.收集本学院各类人员听课表(原始听课表),上报教务处;

2.收集本学院各班教学信息员推荐表,统一上报教务处;

3.协助教务处完成网上评教工作中的相关任务;

4.向学生传达与教学相关的各类通知、信息。

(七)每学期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订购教材通知要求,审核并申报教材订购单,协助发放教师用书。

(八)负责任课教师上课课时统计。

(九)参加教务处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活动,加强各二级学院间的业务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十)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系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2、制定本系专业、学科等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具体落实学院的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

3、拟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起草相关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文件。

4、协助学院开展专业建设(如新专业申报、专业硕士申报、审核评估等)及其他专项工作。

5、协助主管教学副院长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和具体落实本系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及实践活动。

6、积极组织教研活动。负责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深化教学改革、研讨教学方法、组织听课、观摩教学、对外交流等活动等教研活动。

7、积极组织实践教学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方法,深化实践教学内容,创建实践实习基地,组织实生实习实践。

8、协助主管科研院长开展本系的科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与研究工作。

9、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六、系副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系主任负责开展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2、制定分管专业、学科等五年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学院及系主任具体落实发展规划与计划。

3、负责分管专业的拟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起草相关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文件。

4、协助学院开展专业建设(如新专业申报、专业硕士申报、审核评估等)及其他专项工作。

5、协助主管教学副院长及系主任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和具体落实本系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及实践活动。

6、协助系主任积极组织教研活动。负责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深化教学改革、研讨教学方法、组织听课、观摩教学、对外交流等活动等教研活动。

7、协助学院及系主任积极组织实践教学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方法,深化实践教学内容,创建实践实习基地,组织实生实习实践。

8、协助系主任开展本系的科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与研究工作。

9、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教学、科研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