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是课程教学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情况的具体体现,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可以发现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用于分析和改进课程教学质量。在《岭南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地理科学学院实际情况,形成本细则。
一、评价责任机构、责任人及主要职责
评价责任机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指导和监督评价机制的实施,负责审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审核责任人:教学系主任,其主要职责为审核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评价责任人:课程责任教师,其主要职责为评估课程成绩的合理性,收集与学生能力相关且与课程目标对应的成绩考核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二、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评价对象:修读课程的所有学生。
评价周期:每学期 1 次(课程结束后)。
三、评价数据内容与来源
采用经考核方法和质量通过合理性审核、与学生能力相关的课程考试/考核成绩数据(包括考试、阶段性测试、课程报告/论文等),这些数据由任课教师提供,并根据与课程目标对应关系提供对应的成绩数据。
对于课堂教学类课程,选择课程最终考核材料作为评价依据,如考试试卷、阶段性测试、课程论文/报告等。对于内容为实验的实践类课程,选择实验报告、实验预习、实验操作表现等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内容为课程设计的实践类课程,选择设计说明书(论文)、图纸及学生在设计过程中的表现、答辩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内容为实习的实践类课程,综合考虑实习表现、实习记录、实习总结等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综合考虑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答辩与论文提交等重要过程进行评价。
四、评价内容
①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课程目标与课程任务的对应支撑关系是否合理;具体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目标是否合理;课程目标是否能够完全覆盖对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内涵要求。
②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对课程目标的支撑: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是否由传统的知识传递体系转变成以知识为载体、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教学方法和内容,各课程目标是否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以支撑其目标的达成。
③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评价方法与标准:课程考核内容是否体现能力要素考核而非单纯的知识考核,与课程目标要求的能力要素是否一致,与教学内容是否匹配并能够覆盖全体学生;课程考核方法是否能独立判断每项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标准是否合理,及格标准是否反映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
④课程质量评价结果与分析:以定量和定性评价方法,对具体课程目标形成文字、图表形式的报告,对学生个体和整体的学习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分析课程目标达成薄弱项的主要原因,并针对评价结果分析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五、评价结果使用
评价形成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由系主任审核后,呈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召集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和任课老师,公布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课程目标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持续改进建议,在会上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并形成下一年度课程持续改进的措施。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