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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规法〔2025〕6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全省教育大会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展示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新成效,在连续成功举办三届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基础上,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5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校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二、征文主题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助推教育强省建设”为主题,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亲历者、参与者、受益者的视角,总结回顾《总体方案》发布五年以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广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思考、探索和实践,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评价何为”积极建言献策。征文内容可以是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经验做法、亮点成效,也可以是紧扣建设教育强国目标、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设想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基础教育质量四个评价指南、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评价、职业教育特色评价体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生体育和心理健康评价机制、以人工智能驱动教育教学及评价改革、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评价、扩大改革典型经验辐射面等。

三、作品要求

(一)题目自拟,字数不超过5000字。

(二)征文查重率不超过25%,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三)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姓名、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1),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四、征文评选

1.学校择优评选优秀作品并表彰,选送8篇优秀征文报省厅。

2.省厅对各地各校选送的征文进行评选。最终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征文若干篇、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上刊登,或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等媒体推送,并视成果质量结集公开出版。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质量。

(二)人事、学工、规法、教务、科研、教发评中心及各二级学院原则上至少报送1篇征文参评。

(三)请于2024年5月18日前加盖公章电子版和可编辑版征文发送至邮箱ghyfgc310@126.com,名称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所在单位+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

 

联系人:李观锐,联系电话:3183727

附件:教育评价改革征文(样式)

 

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