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法〔2024〕14号
校内相关单位:
2024年是学校实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冲补强”建设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地促进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冲补强”建设有效实施,确保规划和建设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岭南师范学院“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整体建设方案》的要求,现将开展“十四五”规划和“冲补强”建设2024年度实施情况考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跟踪了解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冲补强”建设实施状况,稳步推进规划和建设有序实施,确保规划和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考评内容
以《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岭南师范学院“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为主要依据,对学校总体规划、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规划、“冲补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十四五”规划年度主要办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2.“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重点建设任务实施情况:对“十四五”规划年度重点建设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3.“冲补强”建设2024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对“冲补强”建设年度建设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三、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考评工作
1.提交自评材料
“十四五”规划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对照《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从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未落实任务及原因等方面进行自查,撰写“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实施情况自评报告(附件1),填写2024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重点任务执行情况表(附件3)。并提交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对照本单位的规划进行年度总结,撰写“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实施情况自评报告(附件1)。
2.召开现场汇报会
学校初定12月底召开现场汇报会,组织学校领导及考评专家听取各重点任务年度落实情况的汇报,请各牵头部门对照牵头任务,制作PPT汇报年度重点任务及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考,汇报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考评专家结合提交的材料及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为超额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超过100%)、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达100%)、基本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达60%以上)、未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低于60%)四类。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作为资源分配的参考依据。
汇报顺序如下:
(1)实施新时代党建引领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组织部)
(2)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教务处 )
(3)实施高水平学科培育工程及(4)实施科学研究攀登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科研处)
(5)实施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人事处)
(6)实施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院长办公室)
(7)实施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拓展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国交处)
(8)实施大学治理效能提升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规法处)
(9)实施大学文化建设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宣传部)
(10)实施条件保障与服务完善工程情况
(牵头单位:基建处)
(二)“冲补强”建设2024年度考评工作
1.提交自评材料
请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规法处、国交处、财务处、校办、教科院、化学院、物理院对照《岭南师范学院“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从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工作成效亮点、存在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进行自查,撰写“冲补强”建设2024年度自评报告(附件4)。并提供年度完成情况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1)学科建设(科研处)
(2)人才培养(教务处)
(3)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处)
(4)科研创新(科研处)
(5)体制机制改革(规法处)
(6)国际及粤港澳交流合作(国交处)
(7)汇聚社会资源能力(财务处)
(8)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校办)
(9)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务处)
(10)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情况(教科院、化学院、物理院)
请以上单位对照模板完成自评报告,同时,请校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国交处对照建设方案提供500字左右的2024年体制机制改革自评材料。
2.召开现场汇报会
学校初定12月底召开现场汇报会,组织学校领导及考评专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请三个重点建设学科对照年度建设目标与任务,制作PPT汇报年度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考,汇报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考评专家结合提交的材料及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为超额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超过100%)、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达100%)、基本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达60%以上)、未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低于60%)四类。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作为资源分配的参考依据。
汇报顺序如下:
(1)教育学学科建设情况(汇报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2)化学学科建设情况(汇报单位:化学化工学院)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情况(汇报单位:物理学院)
四、有关要求
1.“十四五”规划和“冲补强”建设落实情况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对照规划文本和建设方案,特别是主要指标和重点建设任务,逐项检查对照,认真总结分析,实事求是自评,确保自评情况客观、全面、准确、真实。
2.相关考评文字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2月25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规划与法规处(紫荆楼310-1室),电子版发送至ghyfgc310@126.com,汇报PPT于12月27日发到上述指定邮箱。联系人:付怡,电话:3183727。
附件1-4 考评工作相关附件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冲补强”提升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