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法〔2025〕19号
校内各单位:
2025年是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冲补强”建设的收官之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校内方案的要求,现决定开展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全面把握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冲补强”建设情况,顺利完成省教育厅“冲补强”期满考核相关工作,为编制“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冲补强”建设方案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评内容
以《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岭南师范学院“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为主要依据,对学校总体规划、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规划、“冲补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十四五”规划主要办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2.“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任务实施情况:对“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3.“冲补强”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对“冲补强”建设目标达成度进行分析评价。
三、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十四五”规划期满考评工作
1.提交自评材料
(1)学校总体规划:组织部、教务处 、科研处、人事处、校办(校地合作办)、国交处、规法处、宣传部、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对照《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与举措,撰写期满自评报告(见附件1)。完成附件3内容的填写。并提交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本次评估采用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5年10月31日。下同)。
(2)学校专项规划 :各专项规划归口单位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照本专项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进行自检和总结,提交期满自评报告(见附件2)。
(一)人才培养专项规划(教务处)
(二)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专项规划(科研处)
(三)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人事处)
(四)教育国际化专项规划(国交处)
(五)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规划(组织部)
(六)条件与服务保障专项规划(基建处)
(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规划:各二级学院、科研单位对照本单位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进行自检和总结,提交期满自评报告(见附件2)。
2.召开现场汇报会
学校计划11月中旬召开现场汇报会,组织考评专家听取学校“十四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落实情况的汇报,请各牵头部门对照牵头任务,制作PPT汇报“十四五”重点任务及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及原因,汇报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考评专家结合提交的材料及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为超额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超过100%),完成质量高;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达100%);基本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达80%以上);未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低于60%)四类。
汇报顺序如下:
(1)学校总体规划
(汇报单位:规法处)
(2)人才培养专项规划
(汇报单位:教务处 )
(3)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专项规划
(汇报单位:科研处)
(4)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汇报单位:人事处)
(5)教育国际化专项规划
(汇报单位:国交处)
(6)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规划
(汇报单位:组织部)
(7)条件与服务保障专项规划
(汇报单位:基建处)
3.做好建设成果宣传推广
校内各二级单位深入总结“十四五”期间成效亮点及“十五五”期间重点任务。文字提炼应立足学校发展全局,体现单位贡献与发展定位。语言精练、避免空话套话。每项成效或重点的表述请严格控制字数,力求精准反映核心内容。成效需有事实支撑,重点需有实施路径,确保内容的真实性与可操作性。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
(二)“冲补强”建设期满考评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专家评议的通知》要求,学校需在11月20日前完成专家评议工作,请各部门根据前期自评报告及建设成效简况表进行数据更新,提交佐证材料,为11月中旬专家进校考评做好充足准备。
1.提交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
(1)学校整体自评:请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 、国交处、财务处、校办(校地合作办)根据前期完成的自评报告进行完善,对照学校自评报告及建设成效简况表提交佐证材料。
(一)学科建设(科研处)
(二)人才培养(教务处)
(三)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处)
(四)科研创新(科研处)
(五)国际及粤港澳交流合作(国交处)
(六)汇聚社会资源能力(财务处)
(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校办)
(2)重点建设学科自评:教科院、化学院、物理院根据前期完成的自评报告进行完善,并根据自评报告及建设成效简况表提交佐证材料。
(3)体制机制改革自评:组织部、人事处、规法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国交处、校办、校友办、工会、继教院根据前期完成的自评报告进行完善,对照建设成效简况表提交佐证材料。
(一)深化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组织部)
(二)深化内部治理体制改革(规法处)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人事处)
(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务处)
(五)深化学科科研管理改革(科研处)
(六)深化资源募集与配置改革(财务处)
(七)深化国际与粤港澳交流合作改革(国交处)
(八)深化服务社会改革(校办)
2.召开现场汇报会
学校初定11月中旬召开现场汇报会,组织考评专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请三个重点建设学科对照第二轮“冲补强”建设目标与任务,制作PPT汇报年度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考,汇报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考评专家结合提交的材料及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为超额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超过100%),完成质量高;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达100%);基本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达80%以上);未完成(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率低于60%)四类。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作为资源分配的参考依据。
汇报顺序如下:
(1)学校“冲补强”整体建设情况(汇报单位:规法处)
(2)教育学学科建设情况(汇报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3)化学学科建设情况(汇报单位:化学化工学院)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情况(汇报单位:物理学院)
四、工作要求
1.“十四五”规划和“冲补强”建设落实情况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和下一轮“冲补强”计划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对照规划文本和建设方案,特别是主要指标和重点建设任务,逐项检查对照,认真总结分析,实事求是自评,确保自评工作客观、全面、准确、真实。
2.相关考评文字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月10日下午5:00前报送至规划与法规处(紫荆楼310-1室),电子版发送至ghyfgc310@126.com,汇报PPT于11月12日发到上述指定邮箱。联系人:付怡、李观锐,电话:3183727。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冲补强”提升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期满自评报告(XX工程)
2.XX单位“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期满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3.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执行情况表
4.关于报送“十四五”十大成效亮点与“十五五”十大工作重点材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