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规法〔2018〕177号
学校各单位:
2018年是学校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了全面把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更好推进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决定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围绕学校申硕核心目标和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全面检查评价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学校具体目标指标完成度、主要任务推进度和专项任务实施度。针对发展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和建议,为调整优化办学定位、顶层设计和思路举措等提供依据支撑,引领办学事业持续、协调、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重点
(一)学校目标和有关指标完成度。对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有关指标的完成进度进行检查分析。
(二)学校规划主要任务推进度。对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十大主要任务的开展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对策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入评估。
(三)专项和教学科研规划落实度。重点检查各评估专项和教学科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的实施情况、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和原因及落实学校发展规划采取的对策举措。
三、任务分工
(一)教务处、科学研究处、人事处、基建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规划与法规处、党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对照《岭南师范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和主要目标”所确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条件建设、交流合作、内部改革和党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以书面形式简要报告本部门负责的具体目标执行落实的基本情况,并填报“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执行情况自查表(本次中期检查采用数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下同)(见附件1)。
(二)各专项规划归口单位(见附件2)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本专项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进行自检和总结,提交中期自查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三)各二级学院和教育研究院、新材料研究院、岭南文化研究院对照本单位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进行自检和总结,提交中期自查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四)规划与法规处在分析梳理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基础上,形成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检查报告提交学校。同时,根据申硕核心指标、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意见和国家及省教育政策调整等相关要求,结合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组织开展相关调研论证,对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办学顶层设计,明确办学定位、办学规模和办学思路举措,引领学校办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中期检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全面客观总结。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对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客观进行总结评价,并提出进一步推动发展规划落实的对策举措。
(三)按时完成任务。2018年7月5日前,请各有关单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有关材料报送至规划与法规处(紫荆楼310-1),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ghyfgc310@126.com。2018年7月13日前,规划与法规处完成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报告。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183727。
附件:1.“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执行情况自查表
2.“十三五”专项发展规划负责单位
3.中期自查报告(参考提纲)
4.岭南师范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集
5.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岭南师范学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