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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十届广东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之大中小学生法治情景剧比赛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规法〔202512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十届广东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之大中小学生法治情景剧比赛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参赛视频材料提交要求

情景剧表演者应为在校学生,参赛视频长度为15-20分钟,要求贴近青少年日常生活,逻辑周密、剧情完整,观感流畅、情感真实。剧本起承转合合理,矛盾冲突设计自然,避免内容冗余拖沓。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格式(大小不超过 2GB),图像、声音清晰。视频作品须视频原声,不得后期配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但可以切换多个场景)。

二、参赛作品内容要求

情景剧创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以正面引导为主,主题鲜明、紧扣法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情节连贯、剧情合理,情感真实、有理有法,矛盾冲突设计自然、避免内容冗余拖沓,通过生动的故事演绎传递法治正能量,展现法治重要作用。

三、参赛作品原创性要求

参赛作品的剧本应是原创作品,须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一经发现并确认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者其他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省比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参赛作品其他要求

(一)参赛队伍规模控制在15人以内(有台词的主要表演者不超过8名),每支参赛队伍可配备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

(二)情景剧所用道具简洁,无大型道具。作品所需音乐、服装、布景、化妆等由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三)参赛队伍负责各自节目编创等工作,参赛作品的剧本应是最近原创完成的作品,须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参赛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等,不得出现与情景剧比赛无关的条幅、标识、商业广告等。

(四)一经参赛,即默认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作品的纸媒宣传、广播电视、云平台等全媒体播放权及展示、出版或发行权。拥有在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无偿使用参演作品各种资料的权利。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本次法治情景剧比赛,2025年8月10日前将推荐作品(标题注明:法治情景剧比赛+报送单位,内容包含情景剧视频和剧本 word、pdf 格式皆提供)以及推荐表(附件1)发送至规法处法规科邮箱:gfcfgk@126.com,择优推选作品报送至主办单位

活动联系人及电话:林学科,3183963,电子邮箱:gfcfgk@126.com。

 

附件1:广东省“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情景剧作品推荐表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十届广东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之大中小学生法治情景剧比赛的补充通知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