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法〔2023〕19号
校内相关单位:
2023年是学校实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冲补强”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2021-2025年)期中评价工作的通知》《岭南师范学院“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为了全面把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冲补强”建设实施情况,更好推进落实“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冲补强”建设方案,现决定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全面评估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冲补强”建设实施状况,稳步推进规划和建设有序实施,确保规划和建设目标顺利实现。为调整优化办学定位、顶层设计和思路举措等提供依据支撑,引领办学事业持续、协调、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1.学校总体规划:对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实施情况、十大工程开展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对策举措等方面进行评估,对有关指标的完成进度进行检查分析。(牵头单位:规法处)
2.学校专项规划 :全面评估由各部门牵头编制、由学校统一印发的专项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的实施情况、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和原因及落实学校发展规划采取的对策举措。(牵头单位:校内专项规划编制单位)
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规划:全面评估教学、科研单位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的实施情况、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和原因及落实学校发展规划采取的对策举措。(牵头单位:教学、科研单位规划编制单位)
(二)“冲补强”建设
1.学校整体自评:主要评估学校整体“冲补强”计划(2021-2025年)建设目标达成度,重点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特别是确保建设期末达成建设目标的主要举措。(牵头单位:规法处)
2.建设学科自评:建设学科(教育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自评:
(1)对照“冲补强”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和目标,梳理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对建设进展未达预期的方面深入分析、查摆问题,提出改进举措。
(2)聚焦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服务国家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两条主线,充分总结建设学科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创新”“社会服务与贡献”等核心维度所形成的建设成效,清晰呈现当前学科的建设水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认真分析与对标学科或领域相比的优势和差距。
(3)梳理建设中已取得的重大突破和亮点工作,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开展重大理论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总结典型经验、标志性成果。(责任单位:教科院、化学院、物理院)
3.体制机制改革自评:主要围绕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梳理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对未达预期的方面深入分析、查摆问题,提出改进举措。(牵头单位:规法处)
三、任务分工
(一)“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1.学校总体规划:组织部、教务处 、科研处、人事处、校办、国交处、规法处、宣传部、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对照《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与举措,撰写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2)。并完成附件4内容的填写。(本次中期评估采用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9月30日。下同);
规法处和财务处对照《岭南师范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的保障措施情况进行梳理和评估,结合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提出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的意见建议。(见附件2)
2.学校专项规划 :各专项规划归口单位(见附件1)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本专项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进行自检和总结,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3)。
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规划:各教学、科研单位(见附件1)对照本单位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进行自检和总结,提交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3)。
(二)“冲补强”建设
1.学校整体自评: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 、规法处、国交处、财务处、校办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整体建设方案(2021-2025年)》中的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按照自评提纲(见附件1)撰写自评报告。并完成附件1中附表1内容的填写。财务处完成附件中附表2、附表3内容的填写。
(一)学科建设(科研处)
(二)人才培养(教务处)
(三)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处)
(四)科研创新(科研处)
(五)体制机制改革(规法处)
(六)国际及粤港澳交流合作(国交处)
(七)汇聚社会资源能力(财务处)
(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校办)
2.建设学科自评:教科院、化学院、物理院按照自评提纲(见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横向与纵向比较相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总体论述提炼和典型案例呈现相结合。建设学科中期自评报告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自评报告的内容将作为本轮建设期满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
3.体制机制改革自评: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国交处、校办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体制机制改革方案(2021-2025年)》中的改革目标和改革任务,按照自评提纲(见附件3),撰写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冲补强”建设中期评估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二)全面客观总结。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对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客观进行总结评价,并提出进一步推动发展规划落实的对策举措。
(三)按时完成任务。2023年10月27日前,请各有关单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有关材料报送至规划与法规处(紫荆楼310-1),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ghyfgc310@126.com。 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3183727。
(四)强化结果运用。学校把“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冲补强”建设中期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
附件:1.“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附件1-4
2.“冲补强”建设相关附件1-4
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冲补强”提升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