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目前共有六大专业,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历史学(师范)、社会工作、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具体简介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哲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了解现代教育理念和教学手段,具备较强创新精神和专业应用能力,政治坚定、知识面宽、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在中小学及其他中等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与研究、法律事务、基层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教育工作人员。
主干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学。
主要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可报考相关方向的国家公务员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历史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历史学与教育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史学理论研究的基本技能,熟悉历史学与教育学的学科特点和规律,了解历史学的学术动态和前沿资讯,具备全面、扎实、合理的历史学专业知识、教育学专业理论知识体系和教学应用技能,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先进的职业理念,厚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中从事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教师、教育工作人员。
主干学科:中国史、世界史。
主要课程:历史要籍介绍与选读、史学概论、中西史学史、中国文化史、中国经济史、中国教育史、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哲学史、中国民族史、中国近代社会史、中国历史地理、中外文化交流、世界经济史、地区国别史、西方文化史、广东地方史、考古学概论等。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历史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宣传或行政管理工作,可报考相关方向的国家公务员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社会工作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管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社会工作基本伦理价值与基本理论,了解社会工作前沿资讯与研究成果,具备社会工作实务技巧、社会调查研究技能,能在工青妇等政府部门、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单位、高校、社会组织及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从事社会服务、项目运营或组织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社会学、公共事业管理。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文化人类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伦理、社会心理学。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可报考相关方向的国家公务员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掌握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践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能够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教育等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负责任、强能力、善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批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可报考相关方向的国家公务员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掌握公共事业管理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能运用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熟悉民政、司法、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基层社区管理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从事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概论、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组织行为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非政府组织管理、公共伦理学。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以及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可报考相关方向的国家公务员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熟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工具、流程、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前沿理论成果和发展趋势,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操作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教学、科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类、法律类、经济类。
主要课程:组织行为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概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录用、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及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可报考相关方向的国家公务员和攻读硕士研究生。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