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就业指导 >> 正文

法政学院关于转发2019年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的通知

2019/05/01 00:12:11人浏览作者:刘思思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表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本科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践行“崇德、博雅、弘志、信勇”校训精神,学校决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工作。


一、 评选对象

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 评选名额

法政学院评选名额:104

三、 评选时间

2019430-2018512


四、 评选条件

第一条 基本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综合表现突出,在校期间无违纪和违反诚信行为。

(三) 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专业课平均绩点 2.5 以上,并取得学位证书。

(四)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第二条 优秀毕业生须符合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每学年综合测评获得三等(含,下同)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一等奖学金)者;

(二) 担任一年以上班长、团支书、院级机构部长、校级机构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同时至少两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三) 在科技创新活动或创新创业教育中获省级以上奖励(个人项目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集体项目三等奖以上前三名主持者),同时至少两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四) 在文体竞赛活动或其他各种竞赛、评优活动中获省级以上表彰(个人项目文艺类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体育类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五名的队员),同时至少两次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

(五) 在校期间被评为“十佳大学生”或曾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六) 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 CN ISSN 登记号)发表学术论文者(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五、 上交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者,需详细查看《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模板》,根据内容准备好相关的复印件作为审核材料,上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复印件。具体如下:

(一) 纸质版材料

1. 纸质版登记表(保持内容在同一张纸上,字体颜色为黑色)

2. 专业课程平均绩点2.5以上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3. 符合第一项:复印奖学金证书

4. 符合第二项:复印相关聘书和奖学金证书

5. 符合第三项:复印在科技创新活动或创新创业教育中获省级奖励的证书和奖学金证书

6. 符合第四项:复印在文体竞赛活动或其他各种竞赛、评优活动中获省级的证书和奖学金证书

7. 符合第五项:复印“十佳大学生”或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证书

8. 符合第六项:复印刊物的封面与目录、论文正文

(二) 电子版材料

1. 电子版登记表(内容应与纸质版一致)

2. 电子版汇总表


六、 注意事项

1.第一项中,副班、副部长、社团及协会干部均不符合条件;助班、党支部副书记符合条件。

2.符合多项条件的可把符合的条件都写上去,但不符合的一定不能写。

3.班长、团支书和大四期间获得奖学金的证明由就服提供。

4.材料使用扫描打印,内容要清晰。

5.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受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6.《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模板请参照附件3。


七、 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201958日(周三)上午11时前。(注意:一定要按时上交,否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 材料上交地点

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汇总后上交材料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至教三301就业服务中心办公桌

电子版:附件12的电子版由班长发送到邮箱2369367683@qq.com


九、 审核时间

学院审核时间为201958-512


十、 公示时间

学院内公示时间为2019513-515日。

学院公示完毕后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确定复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


十一、 附件

1. 附件1 《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 附件2 《法政学院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 附件3 《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模板》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