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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参加2015年岭南师范学院与韩国国立交通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1-18]  来源: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扩大对外交流,促进我校国际化进程,经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韩国国立交通大学(原韩国忠州大学)联系协商,根据我校与韩国国立交通大学交流协议书互派交换生的协定,决定于2015年3月再次选派我校学生赴该校进行为期一学年的学习交流。要求派出的交换生在韩国国立交通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选课并完成在我校该学年所需的学分数。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拔学生人数:3名;

 

二、选拔范围: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除外);人文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除外);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法政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三、申请条件:

1、通过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二级,具备较强的韩语听、说、读、写能力;

2、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3、品性端正,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4、乐观向上,有较好的心理调节能力与适应能力;

 

四、赴韩学习时间:

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

 

五、学费、住宿及相关费用

由于此次活动属于校际交换生项目,我校赴韩国国立交通大学交换生在韩期间的住宿费、学费以及学习交流活动费用由韩国国立交通大学负担。根据两校协议,交换生出国前须在我校缴纳水电费和餐费(720.00元/人·月×10个月=7200.00元),以及未来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交换生到韩国国立交通大学后,其宿舍食堂每周一至五免费提供一日三餐,周六日提供一日二餐(不提供早餐);我校学生本人还需负责支付韩国保险费(韩币150,000元~200,000元,约合人民币850元~1200元)个人签证、保险、往返机票等、如需学习韩语还需缴交学习费。

 

六、交换生的遴选办法

1、相关二级学院广泛发动学生报名,并做好学生的推选工作;

2、学生到各学院负责教师处报名,递交《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以及《学生/家长声明》,说明申请的理由、意愿及简单的自我介绍;

3、二级学院根据报名的情况,经过评审考核,按照人数要求推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于2014年12月2日将《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签名盖章后,与《学生/家长声明》一并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4、我校相关部门将根据申请者“韩国语能力考试”成绩、相关二级学院推选意见和申请者的综合能力等择优选拔。遴选出的交换生名单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七、录取:12月2日前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各二级学院报来的名单以及相关资料整理上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录取。

 

八、协助与辅导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手续的办理,并进行行前辅导。韩国国立交通大学将给予交换学生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宿舍等,使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九、学生管理

交换生修读期间的学习与生活管理由韩国国立交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参照该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十、 选拔及赴韩手续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广泛发动学生报名,并做好学生的推选工作;

2、11月30日前,学生到各学院负责教师处报名,递交《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以及《学生/家长声明》,说明申请的理由、意愿及简单的自我介绍;

3、12月2日前,相关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考核选拔优秀学生,汇总形成(1)《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二级学院报送名单》并签名盖章后,与学生递交的(2)《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3)《学生/家长声明》一并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把《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二级学院报送名单》的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 975184339@qq.com;zhjnczzj@126.com

4、12月4日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将根据申请者“韩国语能力考试”成绩、相关二级学院推选意见和申请者的综合能力等择优选拔3名交换生候选人;

5、12月10日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整理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并公布正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6、12月17日前,学生向学校缴纳相关费用,提交赴韩所需材料(由各自二级学院监督学生学费以及住宿费用的缴交);

7、12月18日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递送交换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资料至韩国国立交通大学;

8、12月30日前,韩国国立交通大学办理邀请函并邮寄至我校;

9、1月5日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学生办理护照、签证相关手续,并购买境外意外医疗保险;

10、1月10日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安排学生接受行前辅导,并指导学生购买赴韩机票;

11、3月离校赴韩;

 

十一、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楼208)邓婷 3182717;13726945376(61)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40; 14:30-17:3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选拔免学费交换生及自费交流生2015年3月赴韩国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参加2015年暑期赴美带薪社会实践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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