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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项目时间变更为2015年7月20日至8月2日)关于岭师学生参加2015香港理工大学暑期14天课程学习与交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4-08]  来源:

香港理工大学暑期课程学习交流项目为大学生提供14天暑期课程,让同学们有机会直接体验香港大学生多元学习模式,学习香港理工大学的顶级专业课程,进而透析国际企业管理和商业知识的运用技巧,拓宽国际视野,从而提升同学们的创新及领导、市场营销、商业管理等方面综合能力。学习重点包括:大学专业课程学习、学术课题调研、世界500强名企实训、创业辅导坊、国际企业求职沙龙、学生社交活动、香港社会文化探索、团队拓展活动、香港风光游览、香港升学指导及名企管理解析等。此外,除了学术知识以外,项目更着重激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分析决策能力及领导力,为未来发展打下更坚实基础。完成课程学习后,学生可获得香港理工大学主办部门颁发的课程结业证书和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证书,优秀学员更可获取香港国际知名机构和企业的实习证明和就业推荐信, 为以后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了让更多的学生能从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中受益,经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联系协商,根据我校与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的协议,决定继续选派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香港理工大学暑期学习与交流项目活动,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选拔学生人数:在全国范围招生80人(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1.全校在校生,专业不限,品学兼优,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影响长途出行的病情,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三、项目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8月2日,为期14天。

四、项目费用: 人民币13800元(对我校参加该项目的每位学生给予2000元人民币的优惠,即每位学生实际只需缴交11800元),包含以下费用:

包含以下费用:

A、报名费:人民币 2000 元整

(包括:报名服务咨询费、申请及行政费、行前辅导服务、香港Study入境许可签证服务费等)

B、项目费:人民币 8800 元整

(包括:课程费、课程材料费用、课室租用费、讲座安排/开学/结业典礼行政费用、课外实训活动交通费、保险费、课外活动费、杂费)

C、住宿费:人民币 2600 元整

(包括:13天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入住手续费、水电费、空调费、杂费)

D、杂 费:人民币 400 元整

(包括:在港协会活动交通费、在港期间的保险费)

注:不包括两周学习及活动期间的餐费、护照证件费、个人消费、往返机场交通费及往返内地-香港机票费、在港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

五、证书:完成课程学习后(出勤率须达80%),颁发香港理工大学课程结业证书和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证书,优秀学员更可获取香港国际知名机构和企业的实习证明和就业推荐信。

六、协助与辅导: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学生进行校内各项手续的办理;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指导学生进行港澳台通行证手续的办理以及保险的购买,提供学生赴香港期间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等。

七、学生管理:

学生赴香港期间工作生活的管理由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学生须知》条款规定执行。

八、报名、选拔及其他手续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30日前

学生通过网站、宣讲会和电话咨询等方式充分了解项目整体情况。

2、2015年5月6日前

学生书面申请,向二级学院递交《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以及《学生/家长声明》。为节省时间,建议申请者在此之前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通行证申请。

3、2015年5月7日前

相关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考核学生,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汇总形成(1)《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二级学院报送名单》并签名盖章后,与学生递交的(2)《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3)《学生/家长声明》一并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把《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二级学院报送名单》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75184339@qq.com;zhjnczzj@126.com

4、2015年5月13日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根据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提供的通过名单、相关二级学院推选意见和申请者的综合能力等确定人选,缴纳报名费,整理入选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并公布录取名单,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老师通过电邮给入选学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5、2015年5月27日前

学生递交相应签注材料,并签订《项目参加协议书》,签订《项目参加协议书》的2—3个工作日内,向主办单位支付项目剩余费用(包含项目费、住宿费、杂费等),并准备相应电子档申请材料:证件照(一寸大小,扫描件)、学生证(有效期内,扫描件)、身份证(有效期内,扫描件);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确认申请人签订《项目参加协议书》及支付全部项目费用后向申请人发出香港正式收据;学生自行办理港澳通行证。

6、2015年6月前

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助学生办理校内相关手续;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负责办理赴港学习签证以及保险,并提供学生赴香港期间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学生最迟于项目开始前14个工作日向项目顾问提交港澳通行证及赴港签注扫描件。

7、2015年7月13日  离校赴港。

九、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邓婷:3182717;13726945376(61);

香港国际教育发展协会联系电话:020-28829437 2882942728829639

手机:18144868280邓老师 18144868285刘老师 18126755480 卢老师

QQ1963675986邓老师 2079383605刘老师 1780628712卢老师

(咨询地点:岭师办公楼208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周一至周五8:00-11:40;14:30-17:3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4月8日

上一条:转发台湾师范大学《2015年国际学院暑期课程招生简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拔免学费交流生及自费研修生2015年秋季赴台湾屏东大学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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