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我校友好合作学校台中教育大学2015年秋季交流生项目已开始招生,根据两校协议该校为我校提供3个免学费交流生和不限名额自费研修生的邀请。经学校研究,决定由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选拔1名免学费交流生参加;自费研修生将在全校范围内以自我推荐、二级学院推荐和学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期限为一学期。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2、 品性端正,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3、 有较好的才艺、体育专长;
4、 专业请参照附件《台中教育大学2015年秋季班大陆交换生交流申请资讯及表格》
二、赴台学习时间
半年期: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
三、修读课程与学分
5、 学生赴台中教育大学修读的课程以该生在我校需修读的课程为主,结合台中教育大学已开设之科目选修,详细的课程请至该校网站查询(www.ntcu.edu.tw)或见附件3(《2015学年度课程》)。考试合格后,我校承认学分(具体承认学分之课程学生需与所在学院协商),但公共必修课在台中教育大学没有开设的,必须回校后重修。
四、学费、住宿及相关费用
交流生在赴台学习前需按照我校的标准缴纳学费到我校,免费交流生无须再在台中教育大学另缴纳学费,但自费研修生需按该校的标准缴交。赴台相关办证费、往返交通费、在台住宿费、意外医疗保险费及生活费由学生自理。抵台后须按照台中教育大学的安排入住该校的学生宿舍。
研修所需经费估算如下
一、费用明细 |
项 目 | 人民币 | 台 币 ($NT) | 备 注 |
(一) 学费(杂费与计算机实习 费…等) 音乐系主(副)修个别指导费 手续杂费 | 5000.00 2200.00 (1100.00) 400 | 25,000 11,000(5,500) 2000 | 1. 一学期费用。 2. 公费生无须缴交此笔费用,但需缴交2,000元签证代办费(手续杂费)。 |
(二) 入台证申请费 | 123.00 | 615 | |
(三) 住宿费 | | | 1. 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依该校规定收取。 2. 此表系依去年签呈决议。 3. 宿舍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4. 宿舍收费后概不退费。 5. 住宿费用分一学期及一学年计 算,不满一学期仍以一学期计算。 6. 宿舍冷气费采储值卡方式办理,一经储值完成,概不退费。 |
1. 大咏絮楼、小咏絮楼与迎曦楼(四或六人房,共享卫浴) | | |
一学期 | 1600.00 | 8,000 (含500元宿舍网络费) |
一学年 | 3200.00 | 16,000 (含1,000元宿舍网络费) |
2. 庄敬苑(六人房,共享卫浴) | | |
一学期 | 1600.00 | 8,000 (含500元宿舍网络费) |
一学年 | 3200.00 | 16,000 (含1,000元宿舍网络费) |
3. 学人宿舍(单人雅房,三人共 用卫浴) | | |
一个月 | 4000.00 | 不高于20,000 |
4. 国际会馆(单人套房,有卫浴) | | |
一个月 | 3600.00 | 18,000 |
(四) 寝具清洗费 | 100.00 | 500 | 1. 寝具部分包含枕头、棉被及床垫。 2. 交换生离校时,请将寝具送回宿舍办公室,宿舍老师会将寝具统一送洗。 ✽若交换生自行购买寝具,则不需缴交此项费用。 |
(五) 生活及膳食费 | 1000.00至1200.00 | 5,000至6,000/月 | |
(六) 在台意外保险费 | 120.00至180.00 | 600至900 | 此费用只针对意外险。因台湾保险公司承保作业需花费数天时间,建议陆生抵台前自行在大陆当地承保意外险与医疗险,以维护自身权益。 |
(七)在台医疗保险费 | 700元 | | 1. 约4~5个月; 2.此保险含境外医疗部分(如看牙医、生病等); 3.按我校要求:每位学生强制保险 |
体检费 | 约400元 | | 交换學生請于入境後在台湾医疗院所或与该校合約之医疗院所進行身体檢查,并將健康檢查資料送交该校卫保組, |
赴台通行证申请费用(大陆) | 约100元 | | |
往返机票费 | 约3,500元(含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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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表项目、金额如有调整异动时,依该校相关单位公告为主。 |
※此估计谨供参考:1人民币约5.0新台币
五、学生管理
交流生修读期间的学习与生活管理由台中教育大学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参照该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六、协助与辅导
台中教育大学将给予交流学生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宿舍等,使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七、交流生的遴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及要求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名批准并盖章后报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并确定名单上报学校审批;负责指导录取学生填写、审核并完成台中教大的相关申请材料;联系台湾邀请函、台湾入台许可证明书;起文向省台办报批及指导学生办理赴台通行证等事宜。
八、截止日期及有关事项
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确定人选,并把下列资料①交行政楼208室,其余资料②至11可推迟到4月22日前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①《岭南师范学院赴台交流生项目申请表》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电子版,(格式:彩色JPG,小于1MB,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
③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及电子版,(格式:彩色JPG或PDF,小于1MB,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
④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⑤《大陆学校赴台中教育大学交换学生入学申请表》(本科生)一份及电子版(格式:WORD,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
⑥来台学习计划书(含个人简历及学习计划,无规定格式)一份及电子版(格式:WORD档,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
⑦《大陆地区居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电子版(格式:EXCEL,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无需纸质版)
⑧成绩单(盖教务部门公章)一份及电子版(格式:扫描PDF,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
⑨在学证明一份及电子版(格式:彩色JPG,小于1MB,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
⑩白底彩色相片电子版(格式:彩色JPG,小于1MB,文档名:文档标题+校名+姓名)
(附照片尺寸,请严格按照片尺寸要求提供):最近6个月内所拍摄之彩色、脱帽未带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相片不修改,直4.5厘米横3.5厘米,人像自头顶至下颚的长度不得小于3.2厘米及超过3.6厘米,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照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11认真阅读《岭南师范学院交流生项目学生须知》,并填写《紧急情况联系信息表》一份
请将②③(扫描件)⑤(word文档)⑥⑦⑧⑨⑩11(扫描件或EXCEL)的电子版发至gyrljw@sina.com
九、录取
4月17日前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各二级学院报来的名单整理上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录取。
十、 选拔及赴台手续时间安排
2015年
4月10日前 各二级学院组织选拔赴台免费交流生及自费研修生并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递交《岭南师范学院赴台交流生项目申请表》
4月14日前 自费研修生面试选拔
4月17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整理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并公布录取名单
4月22日前 交流生及研修生提交申请入台许可证明书及研修许可书所需材料
4月25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发送材料至台中教育大学
5月20日前 台中教育大学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发布最终录取名单
5月31日前 台中教育大学办理邀请函及行程安排并邮寄至我校
6月20日前 指导学生准备个人信息材料,起文并向市及省台办申请办理赴台批件,指导办理医疗保险事宜
7月10日前 台中教育大学办理入台许可证明书及研修许可书并邮寄至我校
7月15日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安排学生到市台湾事务局接受行前辅导,指导到公安局办理赴台通行证、购买赴台机票、在台学习及生活等事宜。
7月20日前 学生到各二级学院办理离校手续
9月10日前 离校赴台
十一、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3183217
请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做好宣传及选拔工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