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泰国皇家理工大学交流协议书互派交流生的协定,决定于2014年7月将再次选派我校学生赴该校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学习交流,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选拔学生人数:
1、 美术学院:2名;
2、 人文学院:20名;
二、选拔条件:
1、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读学生;
2、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党,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4、能够用英语或者泰语进行简单的沟通和交流;
5、品性端正,乐观向上,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
6、有较好的才艺专长;
三、赴泰学习时间:
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9月15日
四、交流内容(仅供参考):
泰语课、舞蹈课、泰国文化课、水果雕刻课、手工艺、实习课等
五、学费、住宿及相关费用
由于此次活动属于校际间平等互换学生学习交流活动,住宿费、学费以及学习交流活动费用由泰国皇家理工大学负担,我校学生本人负责支付个人护照、签证、保险、往返机票与日常餐饮费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协助学生办理出国相关手续。
六、交换生的遴选办法
相关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名额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院院长签名批准并盖章后报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注: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内自行安排相关老师负责报名、选拔工作)。
七、协助与辅导
泰国皇家理工大学将给予交换学生抵泰后各方面的协助与辅导,包括派员接机、安排宿舍等,使其尽快适应新环境。
八、学生管理
交换生修读期间的学习与生活管理由泰国皇家理工大学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参照该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九、申请、遴选及手续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21日前
相关学院广泛发动学生报名,学生认真阅读《岭南师范学院出国留学生项目学生须知》并与家长商量,经慎重考虑确定申请意向后,到各学院报名,递交(1)《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以及(2)《学生/家长声明》;
2、2016年3月23日前
二级学院根据报名的情况,经过审核推选出合格的学生,汇总形成(1)《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二级学院报送名单》并签名盖章后,与学生递交的(2)《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3)《学生/家长声明》一并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且把《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项目二级学院报送名单》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lovelaugh@foxmail.com。
3、2016年4月8日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各二级学院报来的名单以及相关资料整理上报学校审批并公布名单;
4、2016年4月11日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递送交换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资料至泰国皇家理工大学;
5、2016年5月15日前
泰国皇家理工大学办理邀请函并邮寄至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学生办理护照、签证相关手续,并购买国际保险;
6、2016年6月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安排学生接受行前辅导,并指导学生购买赴泰机票;
7、2016年7月
赴泰
注:非广东、海南户籍的同学办理赴泰学习签证额外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双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当地公证处对无犯罪记录所做的中英文公证;(3)所在省份外事处外事服务中心对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做的中国外交部和泰国外交部的认证;
2、个人存款证明(2万以上)
十、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魏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0759-318369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务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