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化学化工学院
学校首页|学院主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实验中心|党建工作|招生就业|校友工作|网络教学|专题报道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正文
 
岭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03-25 09:21     (点击: )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按照招生专业领域分别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建立复试专家库,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进入复试专家库。复试前从复试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配备工作秘书1-2名。

(三)复试专家小组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程序、评判规则、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规范做好复试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复试资料存档保密工作。

(四)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包括对复试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督,受理考生复试投诉等。

(五)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级重要材料,复试命题、监考、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复试参与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学院2025年招生专业领域为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采取差额复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领域

及代码

计划招生人数(含专项计划)

复试比例

0860

生物与医药

制药工程

(086002)

以上级下达招生指标为准

第一志愿复试:全部第一志愿上线生参加复试。

特别说明: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下达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请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和我院官网最新通知。学校和学院保留调整招生计划的权利。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需到学校参加复试。本院分批次安排复试。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根据一志愿计划完成情况,再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二)第一志愿复试日程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30日。

2.复试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寸金校区。

3.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岭南师范学院寸金

3月29日

9:00-12:00

报到、资格、审查、抽签

第四教学楼D区305室

15:00-16:30

专业笔试

第五教学楼A栋214室

3月30日

8:00-12:00

面试

面试室:第四教学楼D区305室

候考室:第四教学楼D区301室

(三)复试要求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清单按照《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1.复试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制药工艺学,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包含外语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部分,总成绩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回答完毕除外。

(1)外语考核,满分30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7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同等学力复试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任意一门低于 60 分(满分 100 分)不予录取。

(五)相关要求

1.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安排,统一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

2.考生携带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在候考室集中候考。候考期间,考生须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及具备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中途不得离开候考场地。

3.考生依据抽签顺序,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面试室面试。

4.面试结束,考生应及时退出面试室,向工作人员取回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并自觉离开考场。

四、成绩使用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

按《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六、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对本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并回应相关投诉。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其他事

按《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学校监督电话:0759-3182173

学院监督电话:0759-3174032(李老师)

电子信箱:shxyprk@163.com

学院咨询电话:0759-3182483(周老师)、3174031(康老师)

电子邮箱:huaxuexgb@126.com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岭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中国 广东 湛江赤坎区寸金路29号

电话:86-759-3183176  传真:86-759-3183510  邮编:5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