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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举行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2019-11-06 13:28     (点击: )

化学院党〔2019〕10号

化学化工学院各班级、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办公室《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举行升国旗仪式的通知》(党办〔2019〕7号)要求,本学期第11周星期一升国旗,由我院具体负责组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7:20-7:40

二、地 点:雷阳区田径运动场

三、参加人员:化学化工学院全体师生

四、活动流程

1.升国旗仪式;

2.学生代表发言;

3.学院党委书记讲话。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周一升国旗仪式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有效载体,全院师生应按要求积极参与,学院各单位、各班级要做好组织工作。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教工请向学院党委张飞燕书记报告。

2.提早集合。学生各班队伍7:00前在田径运动场指定位置集合完毕。学院学生干部负责组织协调、秩序维护等工作。学院教工7:00前到学生集中地点前列队。

3.着装要求。党员佩戴党徽、团员佩戴团徽。学生统一穿着白色上衣,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等。学院教工统一着正装。

4.纪律要求。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面向国旗行注目礼,肃立并齐唱国歌。活动期间不得嬉笑打闹。升旗仪式完毕,各队伍有序退场。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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