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8-28 (点击数:114)
教务〔2020〕67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生实习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简称“意见”,见附件1)的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习方案。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实习的要求,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课程标准科学制订实习方案。实习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二、规范实习组织。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意见》规范组织实习,落实对实习方式、时间、地点、专业对口、组织、报酬等相关要求。禁止违规组织实习,如实习专业不对口、无合作协议组织实习、借助中介组织实习、实习企业违规收取费用、违规加班和夜班等,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三、加强实习管理。各学院和实习单位要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领队教师全程指导、共同管理。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
四、保障实习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实习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实习学生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及规定,维护好仪器、设备及相关用品,实习前须购买实习保险等。
五、强化应急管理。各学院要建立针对实习舆情、安全事故等风险的处置预案。对发现的违规实习行为要立即核查,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
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