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安全责任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实验室人员进入登记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负责定期对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实验操作技能培训,以确保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实验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爆、易燃化学品采购、出入库、使用登记、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学院各类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试剂要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三、各种仪器和药品排放整齐、规范,禁忌化学品严禁混放。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四、各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要严格按实验要求开展,并在实验结束后,及时记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消耗台账,确保危险化学品“领用量”与“消耗量”平衡。实验中心组织定期检查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消耗台账,实验室如未按照管理规定建立台账的将会通报批评,如果导致化学品流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处分并追究其实验室责任人责任。
五、为了推进学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台账的建立工作,请各实验室负责认真做好每一次危化品采购包括购买申请OA,收货单,入库及使用表等的文档保存和填写工作。各实验室务必从这个月起在上学期危化品存量清点的基础上完善危险化学品台帐,2021年11月31日前按要求填写附件1和附件2,学院将在12月开展危险化学品台账的专项检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