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东省及学校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经__化学(含化学工程)_____学科组审核推荐小组审核,现将学科组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姓名 | 申报职称 |
1 | 惠永海 | 有机化学 教授 |
2 | 李志果 | 分析化学 教授 |
3 | 余彪 | 高分子化学 副教授 |
4 | 范旭良 | 物理化学 副教授 |
5 | 阮文科 | 无机化学 实验师 |
6 | 孙劲毅 | 化学反应工程 实验师 |
7 | 席艳杰 | 应用化学 实验师 |
8 | 陈芳 | 物理化学 实验师 |
9 | 刘灿群 | 高分子化学 实验师 |
10 | 苏文义 | 无机化学 实验师(转评) |
公示材料为申报人的《高等学校职称推荐表》、《业绩条件审核情况表》,材料中所列业绩成果及其他不便于张贴的申报材料,由学科组所在单位保管备查。
公示期间,对于存在与事实不符的,请径向学科组审核推荐小组或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不得诬告、诋毁他人。公示期结束后的反馈,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
受理部门:学科组审核推荐小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学科组审核推荐小组受理电话:
学科组审核推荐小组受理邮箱: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受理电话:3183593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受理邮箱:szdw501@163.com
化学化工学院
日期: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