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培养考察,支部审核(结合综测成绩、支部贡献、支部民意、干部工作、领导老师评议打分等情况),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拟接收21化学1班冼苑轩等8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两委”或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06月26日至06月30日止,共5天。
联系人:刘老师(0759-3182846)、莫老师(0759-3183176)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