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培养考察,支委会审查研究决定,上级党委(党支部)预审通过,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林金凤等8名同志拟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在公式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式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式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1月24日至11月28日止,共5天。
联系人:刘晓颖
联系电话:0759-3182846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