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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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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化学化工学院团委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8-05-19 23:51     (点击: )

2017-2018学年度,我院各团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着学校的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秉承着“万众一心,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在组织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服务等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经校团委批准,我院团委组织实施了2017-2018学年度五四表彰活动,对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经广泛推荐和严格评选,决定授予15化学1团支部、17应用化学1团支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授予15化学1团支部、16化学1团支部、17化学1团支部“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授予柯晓宜“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授予陈慧娴、王惠贞等42名同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授予黄彩英、邓碧桃、黄秋玉等74名同学“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动我院团学事业中着力先行、当好表率。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爱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要立志,立鸿鹄之志,做奋斗者;要求真,求真学问,练真本领;实力行,知行合一,做实干家。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新师范作出更大的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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