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化学化工学院
学校首页|学院主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实验中心|党建工作|招生就业|校友工作|网络教学|专题报道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学院主页>>招生就业>>就业进行时>>正文
 
【就业政策】国家对引导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2018-09-01 14:57     (点击: )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3】37号)等文件规定:

(1)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务的中央企业要结合援助项目建设,积极吸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2)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3)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关闭窗口
 
 
 

 

岭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中国 广东 湛江赤坎区寸金路29号

电话:86-759-3183176  传真:86-759-3183510  邮编:5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