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化学化工学院
学校首页|学院主页|学院概况|师资队伍|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实验中心|党建工作|招生就业|校友工作|网络教学|专题报道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学院主页>>招生就业>>就业进行时>>正文
 
【毕业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党员离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5-14 17:00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为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准备工作

(一)培养和考察工作。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内,原则上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截止2019年6月6日,6月6日之后不再办理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若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时间是在2019年6月7日至25日,可以提前到6月6日前办理转正审批手续。

(三)党籍材料保管和移交工作。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要认真审查毕业生党员的相关材料,确保入党材料齐全、相关手续完备,同时规范做好在我校发展的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复印和保管工作。2019年6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将学生正式党员的党籍材料移交学生处放进个人档案;学生预备党员党籍材料用档案袋密封后,交由学生本人带走,并告知学生需及时把党籍材料交给接收单位党组织,避免杜绝遗漏遗失现象。

(四)继续做好培养发展工作。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因条件未成熟而不能在毕业前发展入党的,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提出培养意见,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用档案袋密封后,交由学生本人带给接收单位党组织,以便接收单位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工作。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毕业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有关事宜做出必要的指导,提醒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重要提醒:转出到广东省内的需在党务信息系统中操作完成后,再直接打印介绍信交给毕业生党员;转出到省外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开具介绍信,交给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接收的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并把介绍信的回执联及时寄回所在的二级学院党组织。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党员。学习或工作单位已经落实的党员,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将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好并交给学生本人带去接收单位报到;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毕业后去向待定的党员。毕业后去向待定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落实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保留在二级学院党组织。若保留组织关系在二级学院的党员出国(境)前,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二级学院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同时应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

(四)相关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填写好《岭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登记表》(附件),于2019年7月1日前,把盖好章的纸质档,交到学校组织部组织科备案(电子档发至邮箱:zzbzzk1010@163.com)。

三、定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滞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清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每年12月前要对未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进行统计摸查,督促毕业生党员回校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经过通知仍不办理和无法取得联系的毕业生党员,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可通过网页、QQ群、微信等形式公告30天后,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置。

四、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大会,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有关文件,并对他们提出相应要求和希望,重点强调毕业生党员要带头文明离校和在新的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母校争光。

不尽事宜,请联系组织科:吕利珊,0759-3182129。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5月14日

关闭窗口
 
 
 

 

岭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地址:中国 广东 湛江赤坎区寸金路29号

电话:86-759-3183176  传真:86-759-3183510  邮编:5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