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问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来学校的毕业生,按照《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说明,认真、细致、如实进行填写,经本人校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不在校的毕业生,可委托同学、班长或辅导员填写,但必须准确无误。各学院收齐填写完整的《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后统一于5月24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燕岭区113栋104室)。
二、提交公安机关办理过程中,因个人粗心大意填写错误或须改派迁移地址等原因退还重办的,由其本人自行到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三、如所填写的《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出现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有错漏的,请及时(5月28日前)联系保卫处综合科进行更正,以免耽误迁出时间。
四、根据有关规定,从2019年起国家已取消毕业生暂缓就业政策。所以,毕业生毕业后必须一律将户口迁回原籍(就业单位不接受毕业生户口的)或就业单位。
联系人:陈健赟、谭贝贝联系电话:3183856、3183444
保卫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