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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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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岭南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0日 17:30  岭南师范学院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212号)要求,现就编制我校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高等教育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的重大举措,也是高等学校开展自我评估的重要手段,是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

二、负责单位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牵头,组织协调《质量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校长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具体见附件1予以积极配合。

三、工作内容

《质量报告》的文字材料收集、整理撰写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各高校2019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上交到教育部,并由教育部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布,同时作为学校接受外部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因此,各负责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年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责任到岗,任务到人,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上交的纸质版材料,需有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存档保存,以便核对。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负责单位,提供所需材料。

2、根据2018-2019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填报数据,编写分类专项报告。《质量报告》中的数据要求与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一致,请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填报的相关数据,撰写本单位的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总结报告,任务分工见《2018-2019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材料任务分解一览表》(附件1)。可供对照的参考资料见《岭南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2)。

3、各项目编写内容一定要体现我校实际和特点。一定要反映出“本自然年度内、本学年内、本时点内”学校各项本科教学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和新进展,也要反映出与前一年相比的新变化、新机遇和新趋势,及产生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提出的新对策,决不能把往年的报告翻出来改几个数据一交了事。所表现的内容都要有确凿而有力的材料支撑,尽量做到图文并茂。

4、时限要求与递送方式。根据上述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于1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递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紫荆楼401-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szljkzx@163.com联系人:郭老师,电话:3182032


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1、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材料任务分解一览表;

2、岭南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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