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46号
各二级学院:
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师范生理论融于实践,磨练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渠道。为提高2022届师范生教育实习质量,确保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2022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组。
组 长:金义富
副组长:周立群
组 员: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实习工作的院领导。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育实习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实习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师范专业系主任等为组员,统筹教育实习组织、管理及安全等各项工作。
为加强实习期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实践思政”,各学院要在符合条件的实习基地(实习片区)组建临时党支部,由学院分管副书记负责,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的专题理论学习,协助指导老师做好实习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此外,2022届实习工作全面采用“岭师实践教学平台”进行组织与管理,教务处将于4月下旬组织校内各相关老师进行培训。
二、实习阶段及任务
2022届教育实习时间安排共计20周:
1.实习准备期:暑期开学至2021年9月30日,做好资格审查、教案准备、试讲观摩、微格实训、实习动员等工作。
2.实习实践期: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10月10日前到实习学校报到),按学校《教育实习手册》做好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研究工作实习等。
3.实习总结期:2022年1月3日至寒假前,做好总结归档、评优推优、经验交流等工作。
校内除职业教育师范专业及心理学、特殊教育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外,基础教育师范专业均应严格落实该实习时间。须确保实习时长足够,如学生因考研等问题需要调整实习时间的,应由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含弥补时长计划)。未经报批擅自压缩实习时长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实习组织形式
我校教育实习组织形式分为集体实习和个性化实习两种,内容详见“教育实习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手册》P4)。我校教育实习组织形式分为集体实习和个性化实习两种。其中:
1.集体实习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指二级学院在同一实习学校实习的学生15人以上(音美等部分特殊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数),并安排了(校内)指导教师驻校(驻点)或远程全方位、全过程指导、管理实习生的实习形式。如实习学校只有单一的音美、职业教育等特殊专业学生实习,为实习生安全及管理考虑,原则上同一实习学校的实习生人数应在5人以上(含5人)。
二是指混合编队,即学校多专业在同一实习学校实习的形式(须为10人以上,不足10人的予以取消,由学院安排学生选择其它岗位实习)。混合编队超过15人的实习学校,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带队教师进行实习生实习工作管理,具体实习内容由各相应二级学院指导教师远程全方位、全过程指导。
2.个性化实习主要有顶岗实习、支教实习两种形式,由教务处应教育局(签署协议)的顶岗、支教需求,协同相关二级学院安排。个性化实习对在同一实习学校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做具体要求。教务处协同各相关二级学院,原则上需在每个教育局安排一名我校驻点带队教师负责顶岗、支教实习队的各项工作,驻点带队老师应常驻实习县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返校的,需报请教务处同意;顶岗、支教实习生人数不足15人的县区通常不设驻点带队教师。
公费师范生的教育实习由相关学院/专业统一组织,视作个性化实习执行(不享受顶岗、支教实习相关待遇),不对同一实习学校实习生的人数做具体要求。
新修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取消了就业实习的组织形式,所有师范专业学生必须严格按上述形式参加实习。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职业教育师范专业及心理学、特殊教育专业,由专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计划,纳入“岭师实践教学平台”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师范专业按以下步骤执行:
(一)实践基地划分
教务处依据各学院省级示范性基地申报及近四年教育实习学生安排情况等因素,对现有全校共享基地(学校签署协议,主要针对基础教育实习基地)按以下原则进行了划分:
1.教育主管部门、教务处申报的省级示范性基地,以及每年接纳实习学生专业、数量多的基地,由教务处负责联络(见附件1)。
2.学院申报的省级示范性基地,近四年实习生数量相比其它学院最多的基地,由二级学院负责联络(优先安排省级示范性申报学院)。如个别实习学校有两个学院近四年的实习生数量相同,则综合考虑学院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进行划分(见附件2)。
3.近四年无我校教育实习学生的基地,由签署基地协议的联系学院负责联络(见附件3)。
所有安排学生进行实习的单位,均应已签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含学校签署和二级学院签署两种情况),严禁向未签署基地协议的单位派遣实习生(学校统一发布的顶岗、支教实习岗位除外)。
各学院负责联络、建设的实习基地数量,将作为今年下拨二级学院实践基地建设费(主要用于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工作检查)的直接依据,请务必予以重视。
(二)实习岗位联络
2022届教育实习按学院主体、全校统筹原则,联络、安排每位实习生的实习岗位。
1.分级联络
教务处、二级学院按上述基地划分,分别与负责的共享基地、学院基地联络实习岗位(联系函及统计表模板见附件4)。我校所有基地,无论是学校还是学院签署协议,均向所有师范专业开放实习岗位,不仅限于本学院专业。岗位联络情况汇总表需于5月19日前报教务处。
2.岗位汇总
教务处将所有岗位需求按基地、分学科进行汇总,整理各专业的岗位缺口,5月24日前反馈二级学院。
3.补充岗位
存在缺口的学院、专业进一步联络基地补充岗位,教务处统筹其他学院进行协助。该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并将补充岗位电子版报实践教学科。各专业实习岗位数量原则上要超过该专业实习生数量的5%以上,以备学生进行选择。
(三)实习报岗。6月4日前,教务处将汇总的实习岗位在“岭师实践教学平台”进行公布,各学院组织实习生进行线上报岗(相关工作另行通知)。学校鼓励实习生积极参加顶岗实习、支教实习,按《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支教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待发)及其它学校相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所有基础教育学段涉及学科相关的师范专业,必须通过“岭师实践教学平台”组织学生线上报岗,确有特殊情况要单独安排的,需在线上报岗前报教务处审批进行特殊处理。职业教育师范专业,可进行线下岗位安排并导入实践教学平台,但同一实习学校的实习生人数应在5人(含)以上。学生报岗完成后,不再接受岗位调整。
(四)实习对接。各学院根据报岗结果及时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6月18日前需将安排情况录入“岭师实践教学平台”。各学院要安排教师于6月25日前,向负责的共享基地(附件2)和学院基地反馈《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手册》(附件5),该《手册》中“校内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信息”(第三部分)应包含我校在该校的所有专业实习生及指导教师情况。校内指导教师要及时完成与对应实习学校的后续各项对接工作,包括联系确定校外指导教师并及时导入平台,沟通实习生到校前的各项工作,明确我校实习工作要求、指导费标准等。教务处负责的基地,由教务处在该基地我校指导教师中遴选一位担任带队教师,负责我校所有实习生的各项实习对接工作。
(五)实习组织。开学后,各学院按实习阶段、任务开展各项工作。教务处负责基地的实习管理(含实习往返)由安排的带队教师负责,实习指导由各学院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其它基地实习生由所属学院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实习指导及实习管理。校内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应尽量组织实习生统一往返(交通费用由实习生负责),根据实习学校计划参加实习见面会、总结会,并按新版《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做好相应实习指导、管理工作。到校实习后,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督促实习生及早以实习队为单位按规定向实习学校支付指导费,并在实习结束前完成相关实习经费报账(建议实习生到岗后即开展相关报账、发放学生)。
为加强实习组织,强化实习效果,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安排指导教师驻校(驻点)指导、管理。驻校(驻点)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报酬应与远程指导教师有所区别,教务处安排带队教师的工作量、报酬实施办法见后(具体工作第7条)。
此外,为提高实习指导费(250元/生)使用效益,确保该经费如实交付实习接收单位,自2022届实习开始,校内指导教师需联系实习学校相应科组出具《关于接收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学生情况的证明》(盖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以作报销实习指导费之用(实习交通费、住宿费补贴报销按往年不变)。
五、具体工作
1.前期准备。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师范专业认证要求有机融入教育实习全过程,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满足人才培养要求的实习计划,并抓好落实。
2.实习动员与培训。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实习生的教师教育技能培训、实习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每名实习生均具备顺利完成教育实习所需的素质、能力。要及时召开实习动员会,阐明教育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实习要求、实习纪律,明确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等实习材料填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特别要加强实习生的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护教育。要鼓励实习生积极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岗位差异,严格服从校内、外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管理,正确处理好实习与考研、应聘等的相互关系,秉持良好心态投身教育实习。
3.实习试讲与观摩。各学院务必在学生实习出发前将“名师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根据本专业学生师范技能训练的实际情况,邀请基础教育学校的优秀知名教师就如何上好一节课或做好班级管理等内容开展针对性的讲座、交流和示范课等活动。通过言传身教,帮助实习生感受名师的师德追求和职业精神,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现状,从而有效激发实习生实习的干劲动力。
4.实习检查。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学院实习工作,协调相关事宜,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各种问题;要切实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及时教育处理实习违纪学生。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基地实习情况进行巡查。
5.实习安全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特别加强学生的实习安全及疫情防护,严格监管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与实习学生个人、家长分别签订《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见附件6)和《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见附件7)。2022届学生的实习保险将由教务处统一购买(潜水专业、援藏学生另行采购)。
6.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各院系要及时进行总结,同时将学生的实习记录本、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评定、实习协议、实习影像资料等材料进行汇总,安排专人专柜存档,并按教务处通知及时送交相关实习材料。
7.教务处安排带队教师工作量、酬劳落实。带队教师承担的本学院学生实习管理,纳入学院工作量管理;承担的非本学院学生实习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统计、认定以及支付工作量(近期将另行通知)。
此外,为满足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各二级学院教育实习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留证存档,并结合认证一级指标“合作与实践”的相关要求,做好佐证材料的设计、收集、归档等工作。
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