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66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暂停各类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并作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立即停止进行各类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各学院要对本院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防止师生私自进行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二、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当前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和教务处批准。
三、恢复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处将根据疫情发展适时明确相关工作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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