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7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安排,教务处于6月21日上午向二级学院发放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下表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辅导员带领学生助理准时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本院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签领表,并于7月8日前将签领表交回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归档到档案馆。
领证时间 |
领证地点 |
领证学院安排 |
08:10-08:50 |
紫荆楼402 教务处会议室 |
文学与传媒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紫荆楼401-1 |
信息工程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
09:00-09:40 |
紫荆楼402 教务处会议室 |
商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紫荆楼401-1 |
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
09:50-10:30 |
紫荆楼402 教务处会议室 |
数学与统计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
紫荆楼401-1 |
化学化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10:40-11:20 |
紫荆楼402 教务处会议室 |
法政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紫荆楼401-1 |
体育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
各二级学院的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工作在6月22日毕业典礼后由各二级学院分别安排。受疫情影响,部分同学可能无法按期返校领取证书,为了确保防疫期间证书发放的安全和畅通,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方式分为本人签领、委托暂存、委托邮寄和委托代领四类方式,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一、本人签领
参加现场毕业典礼的毕业生,根据所在学院的工作安排,到二级学院签领本人的证书。
二、委托暂存
毕业生本人不能在6月22日签领的,可委托二级学院统一暂时保管证书,待学生返校后再签领。委托二级学院暂存的毕业生须签署委托书(附件1)。二级学院将委托暂存的证书妥善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延期领证的工作对接。
三、委托邮寄
毕业生本人不能在6月22日签领的,可委托二级学院办理证书邮寄。邮寄证书风险较大,二级学院及学校无法承担毕业证书交给快递公司之后所可能出现问题而引发的责任。委托邮寄的毕业生须签署承诺书(附件2),承诺由委托人本人承担自邮件发出后发生的丢失、破损等后果。毕业生须于6月21日前联系学院提出邮寄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提交到二级学院(受疫情影响,承诺书也可以传真件或扫描件方式提供)。二级学院在收到学生的申请和承诺书并确认后,于6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安排专人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证件寄出给收件人,寄件时选择“返单”服务并妥善保存好寄件单和返回的签收单等证据。原则上邮件收件人应为学生本人。邮寄费统一由学校报销。
四、委托代领
毕业生本人不能在6月22日签领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必须携带委托书(见附件3)、受托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到委托人所在二级学院领取相应证件。二级学院负责发放证书的工作人员须与委托人联系并核实后,方可回收委托书并发放相应证书。受托人须在6月24日前完成毕业证书代领。
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完整、准确统计发放方式,及时完成证书发放工作,不得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扣押或延迟发放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教务处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