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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01日 09:37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价值引领、能力达成、知识传授的总体要求,用好红色资源,丰富课程内容,推进党史学习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深化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发挥各类课程育人作用,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选树一批充满德育元素、发挥德育功能的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课程,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课堂、示范教学团队、示范专业、示范学院,在全校所有学科专业中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分明、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引导教师自觉将思政教育和党史教育融入各类课程教学,提高广大教师的育人责任意识,形成课程思政的正确理念,提升课程思政建设的能力;提高立德树人成效,形成“院院出精品、门门显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和特色鲜明的课程思政建设经验。

三、基本要求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建设周期为2年。

2.每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

3.修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4.制作新课件、新教案。根据新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制作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案。

5.提供教学改革典型案例和体现改革成效材料。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改革中的典型案例(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本课程学生反馈与感悟,以及其他可体现改革成效材料。

6.该类项目拟建设20项。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堂

1.建设周期为1年。

2.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的一门本科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3.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4.授课教师仪态大方,衣着举止得体,精神风貌良好。教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讲解深入浅出,课件制作精美,过程适当穿插案例、专业经典等素材,总结精炼到位,个人教学特色突出。

5.遵循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安排,思政教学目标明确,能够从知识、能力、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教学设计,育人目标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契合度高,充分提炼专业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可有效支撑教学目标的达成。

6.课堂内容饱满,教学环节设计精妙,情景与活动设计新颖,思路清晰,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熟练、有效运用多媒体等各种现代教学手段,完整且巧妙融入爱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仁爱之心、人文精神等课程思政内容要素,达到思政育人润物无声的效果。

7.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学生学习状态良好、课堂教学参与度高,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获得感较强。

8.课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等的广泛认可,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模式可推广、可借鉴。

9.该类项目拟建设40项。

(三)“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1.建设周期为2年。

2.以专业为单位申报。

3.形成一套“专业思政”建设文件。示范专业应制定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具体举措、保障措施、效果评价等的建设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制度文件。

4.组建一个“专业思政”指导团队。示范专业组建教师指导团队,通过教师综合指导,发挥教师引领作用,发挥育人功能。

5.打造一个“课程思政”特色课程群。示范专业按照“课程思政”特色课程建设标准,将6-8门专业核心课程打造成“课程思政”特色课程群。

6.培养方案修订。本专业课程思政的育人目标和要求应在培养方案中有体现。

7.示范课程建设。确定每年参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课程,以示范课程建设推动课程思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8.教研文化建设。以行动学习理念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探讨本专业开展课程思政的内涵,建设院本特色的教研文化,建设兼具育人理想和育人能力的师资队伍。

9.成效评估。注重示范课程、教研活动以及其他课程思政工作的过程管理、档案收集与师生反馈,形成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评价指标。

10.教学成果导向。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是从教学设计到教学模式的系统工作,教学中的典型案例、优秀教学设计、优秀作业、优秀作品、优质课程、教研文化建设等应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与成果。

11.该类项目拟建设5项。

(四)“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

1.建设周期为2年。

2.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年龄60周岁以下。团队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及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下同)。

3.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3个学年度,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科课堂教学时数人均不低于108学时/学年。

4.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育人成效。

5.团队规模一般应在5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

6.团队长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育人效果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大的影响力。

7.同等条件下,已通过验收的省级教学团队优先予以支持。

8.编制“专业思政”核心内容。根据团队建设目标,围绕“课程思政”政治信仰、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情操、精神追求、科学思维等方面的德育元素,研究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目标”的具体内容,作为本专业各门课程“课程思政”的教学内容。

9.打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根据“专业思政”核心内容,遴选若干门专业课程开展示范教学研究与实践。

10.根据“专业思政”核心内容,指导各门入选课程编制“课程思政”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和教学方法等。

11.发表相关教改论文不少于一篇。

12.该类项目拟建设5项。

(五)“课程思政”示范学院

1.建设周期为3年。

2.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1)承担公共基础课程的学院,在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宪法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方面较突出,注重在潜移默化中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承担各类专业教育课程的学院,应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深入研究不同专业的育人目标,深度挖掘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科学合理拓展专业课程的广度、深度和温度,从课程所涉专业、行业、国家、国际、文化、历史等角度,增加课程的知识性、人文性,提升引领性、时代性和开放性。

3)承担有特色的体育、美育类课程的学院,应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在美育教学中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造创新活力。

4)承担实践类课程的学院,如专业实验实践课程,应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增强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如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注重让学生“敢闯会创”,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创新精神、创造意识和创业能力;如社会实践类课程,应注重教育和引导学生弘扬劳动精神,将“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相结合,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实践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

3.有效实施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全过程

1)课程思政要融入课堂教学建设,作为课程设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

2)讲好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推进教材内容进人才培养方案、进教案课件、进考试。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3)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改进课堂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程思政内涵融入课堂教学的水平。

4)综合运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组织开展育人主题系列讲堂,深入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活动,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4.该类项目拟建设2项。

四、遴选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推荐进行严格评选,对申报人(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示范课程、示范课堂、示范教学团队、示范专业、示范学院五类项目中统筹安排,在限额(详见附件7)内择优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

五、立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三年(自2019年度验收开始计算)来,负责人有主持校级、省级同类项目未参加验收。

(二)同一教师本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三)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邮箱jiaoyanke66@126.com(以“学院+课程思政项目”命名)。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3183431。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申报书

3.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

4.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

5.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申报书

6.2022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7.2022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限额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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