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来华留学。
二、工作程序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一位指定教师),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推荐工作,尽快加入QQ工作群542674729,后继工作等将在群内发布交流。
(一)抽检平台信息报送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抽检工作包括信息报送、名单抽取、通讯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各单位需在抽检信息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附件报送。
1.2021-2022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匿名处理及重命名。9月2日前完成。①重点结合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核查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论文原文采用最终稿(PDF格式),附件包含论文(设计)不可或缺的音视频、源代码等,及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交叉评阅表、答辩记录表、最终稿查重简洁报告;②对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附件做匿名处理,出现的学生及指导老师姓名替换为“***”,包括但不限于封面、诚信承诺及致谢等处;③按抽检平台规范对毕业论文(设计)原文、附件进行重命名处理。
2.论文信息汇总表上传。9月2日前完成。教务处制定初表发各单位校对核准,反馈教务处汇总后统一上传。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上传。9月6日前完成。该项工作由各单位登录院系账号完成,教务处进行协调。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报送时间为每日8:00至21:00。
4.人才培养方案报送。9月6日前,各专业向教务处报送2022届毕业生适用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汇总处理统一上传。
5.单位确认函上传。完成前述工作后,教务处走OA流程完成单位确认函上传工作。
(二)专家库建设
专家库依托专家信息管理系统(https://zjxt.cdgdc.edu.cn)建立,主要功能包括:各高校抽检专家推荐与信息报送、专家信息动态更新等。
1.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年定期按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所推荐的专家应①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②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且为专任教师(兼职教师不报,涉及多个单位的由本部报送),符合学校职称要求(一般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③原则上,应推荐各相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专家信息更新。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需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包括增补入库专家,修改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以及对因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专家,及时调整出库。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抽检结果将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确定人员和职责,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抓好工作落实,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抽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其它事项
1.8月30日下午15:00-17:30,教务处将在教务处会议室(紫荆楼402)进行工作部署和培训交流,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和指定教师按时参加。
2.联系人:黄老师(3182011)、张老师(3183417)
邮箱:zcj294012@163.com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2.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4.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5.抽检平台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