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定,决定授予欧俊廷等21人学士学位,现予公示。
具体授予学士学位情况如下:
授予欧俊廷、李田华、凌民杰、陈宁腾教育学学士学位;
授予黄玲玲、敖迪文学学士学位;
授予冯丽清、黄育欢理学学士学位;
授予招晓明、何杰忠工学学士学位;
授予陈绮雯农学学士学位;
授予周丽娜、林国尧、张家杰、范明昊、陈敏仪、毛昌其、梁钢、吴俊铭、李绍苗、李宇航艺术学学士学位。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许老师、李老师,电话:3183770;邮箱:zj4fxsxx@126.com。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将不予受理。教务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岭南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