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服务流程  规章制度  通知公告  学生专栏  教师专栏  通识教育中心  实践教学  质量监控  审核评估  新闻中心  资源下载 
 
   
 
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历史数据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28日 08:36      浏览:

教务〔202331

各二级学院:

教育实习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4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教育实习工作组

长:金义富 副组长:周立群

员: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领导。

工作组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实习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师范专业系主任等为组员,统筹实习组织、管理及安全等各项工作。

为拓展大思政格局,让学生在教育实习中建立起对教育的感情、对社会的责任,成为奉献者、服务者,各学院要结合教育实习,积极建设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主动对接基地,开发现场教学专题,开展实践教学。

二、实习组织

(一)基地分工

1.教务处联络基地。包括教育主管部门,部分省级示范性基地、校级基地,五年一贯制学生、公费师范生(湛江、茂名)的定向地区教育局,及教务处结对帮扶学校,由教务处联络实习岗位。部分基地将安排实习编队,遴选带队教师统筹做好实习管理工作(含报到返校、见面会等),实习指导由各专业的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未安排实习编队的实习点,由二级学院/专业做好实习管理、指导。二级学院/专业无需单独与该部分基地联络。

2.二级学院联络基地。包括教务处联络基地以外的省级示范性基地、校级实习基地,学院的院级基地、结对帮扶学校。实习岗位联络、岗位安排反馈等前期工作由基地联络学院负责,其后的实习对接、实习往返及实习期间的指导、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各二级学院/专业负责。

(二)实习形式

2024届教育实习继续采取集体实习和个性化实习方式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中《教育实习管理规定》)。

1.集体实习。即在省级示范性基地、校级基地(含教育主管部门)、院级基地开展的常规教育实习。为实习生安全及管理考虑,原则上同一实习学校的我校实习生总人数应在5人(含)以上。

2.个性化实习。

1)公费定向师范生实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公费定向师范生实习安排如下:

2019级五年一贯制学生的实习安排,由教务处联系各定向地区(户口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商定,根据教育局安排进行。

定向到湛江、茂名的2020级公费师范生的实习安排,由教务处联系定向地区教育部门商定,根据教育局安排进行。

定向到其它地区的2020级公费师范生,由所属二级学院/专业安排实习。

2)结对帮扶实习

根据《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岭南师范学院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二级学院应优先选派优秀、足量实习生到结对帮扶学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其中,符合《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支教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岭师教务〔2021111号)相关规定的,视作支教实习(实习岗位需求汇总后,由教务处界定明确)。

3)支教实习。包括援藏、援疆支教实习和偏远海岛、乡村学校实习。援藏、援疆支教实习根据学校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符合《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支教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岭师教务〔2021111号)(附件几)相关规定的偏远海岛、乡村学校实习,按规定享有支教补贴、校级优秀实习生、课程加分等权益;支教补贴待与支教学校联系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实习阶段及任务

1.实习准备阶段:2023年暑假前,做好岗位安排、资格审查、教案准备、试讲观摩、微格实训、实习动员等。

2.实习实践阶段:原则上为202391日至20231230日,按《教育实习手册》(模板详见附件2,可结合专业实际进行调整)组织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起止时间如有差异,需与实习单位沟通确定,但应尽量保证同一实习单位内的一致性,各专业不宜存在太大差异。

3.实习总结阶段:202412日至寒假前,做好总结归档、评优推优、经验交流等工作。该阶段工作也可利用学生寒假返校后的时间开展。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实习岗位联络

1.分工联络

教务处、二级学院按基地分工,分别向负责基地搜集实习岗位需求(联系函及岗位需求统计表模板等见附件3)。各学院搜集的岗位需求汇总后于414日前报教务处。学院联络基地若有本学院之外其它专业实习岗位需求的,由学院一并搜集后报教务处汇总发布。自本届教育实习工作始,各基地须配简介以供师生了解,请在搜集岗位需求时一并搜集。基地简介应包含一张代表性图片以及基本情况、获得荣誉等简要信息(500字内)。

2.岗位汇总

教务处汇总所有岗位需求并整理各专业缺口,421日前反馈二级学院。

3.补充岗位

存在缺口的学院、专业进一步联络基地补充岗位。该项工作于512日前完成。各专业实习岗位数量原则上要超过该专业实习生数量的5%以上,以备学生选择。

(二)实习岗位安排

1.准备工作。

1)创建基地库。首次安排实习生的基地,需按谁签协议谁创建的原则在教育实习远程指导平台(下称实习平台)新增基地库,但应避免重复创建(基地库可搜索基地名称)。基地简介展示方式另行明确。

2)创建岗位库。基础教育师范专业,实习平台中按师范岗位操作;心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师范专业,实习平台中按其它实践教学活动岗位操作。学校联络基地,含2019级五年一贯制学生实习、2020级公费定向师范生(湛江、茂名)实习,及支教实习(未定为支教的结对帮扶学校实习由二级学院创建)的岗位库由教务处负责,其它岗位库由二级学院/专业按谁联络岗位谁创建的原则创建。专业创建的岗位库皆为常规实习

②如需区分不同学部、校区,岗位名称按学科名称(2023**/校区)设置。基地名称应为规范名称,不区分学部。如湛江第一中学高中部的语文岗位,基地名称为湛江第一中学,岗位库为语文(2023年高中部);湛江市第八小学跃进校区的语文岗位,基地名称为湛江市第八小学,岗位库为语文(2023年跃进校区)

3)创建实践任务。实践任务由各专业管理员创建,经学院管理员、学校管理员逐级审核后方可执行。学校管理员审核时,将同步设定实践经费标准,待岗位安排后,平台自动生成实践经费报销所需表格。

2.岗位安排。由专业管理员操作。一般在线下确定实习岗位再填入模板导入系统;如需线上选岗的,请联系实践教学科处理。因系统原因,实习岗位建议最终确定后再导入,修改、多次导入等操作会影响报账单(预算表、明细表、发放表)生成的准确度;变动较大的,建议删除任务后重新创建。

其中,援藏支教学生,实践单位为西藏林芝市(支教);定向到湛江、茂名地区的公费师范生,实践单位为“**市(公费);五年一贯制学生,实践单位为“**市(五年一贯制);支教实习学生,实践单位为“**学校(支教)。其他学生的实践单位为实习学校。

上述工作请在519日前完成并导入系统。

3.校内/外指导教师安排。岗位安排完成后,学院/专业需在524日前确定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并导入系统。校外指导教师安排,由各校内指导教师搜集,报专业管理员汇总导入系统。

(三)实习对接

1.岗位安排反馈。实习岗位、校内指导教师确定后,教务处将于526日前将全校实习岗位安排情况汇总并反馈学院,教务处、二级学院(专业)于531日前分别向负责基地反馈《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学校实习指导工作手册》(附件4),明确实习时间(与实习单位商定的时间)、实习生相关信息等。

2.具体工作对接。校内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实习学校对接后续具体工作,明确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做好各项实习准备工作。该项工作应在暑假前完成。

(四)实习组织

校内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应按报到时间组织实习生统一报到,参加实习见面会、总结会等,并按《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开展实习指导、管理,组织做好实习返校工作。

实习生到校后,指导教师要安排学生索取实习学校《关于知悉岭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费相关事宜的证明》(见附件4),进行实习经费报账(无需等实习结束)并发放学生,督促学生及时以实习队/小组为单位向实习学校支付指导费。《知悉证明》由二级学院审核、存档,无证明不报销相应学生实习指导费,只发放交通费、住宿费。

五、具体工作

1.前期准备。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满足人才培养要求的实习工作计划(含突发情况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并督促落实。要在暑假前将名师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并认真做好实习生的资格审查、教案准备、试讲观摩、微格实训等工作。

2.实习动员与培训。二级学院要及时召开实习动员会,特别要加强实习生的安全防范教育。鼓励实习生积极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岗位差异,严格服从校内、外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管理,处理好实习与考研、应聘等的相互关系。要教育学生严禁与实习学校发生冲突,学生本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反馈校内指导教师处理。

3.实习检查。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全程跟踪实习情况,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定期进行检查,协调相关事宜,解决各类问题。对实习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4.实习安全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特别做好实习安全工作,科学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跟踪并抓好落实。《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和《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协议书》见附件52024届学生的实习保险将由教务处统一购买(潜水专业及援藏、援疆支教学生保险另行采购)。

5.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各学院/专业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优推优,同时将学生的实习记录本、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评定、实习协议、实习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上报、归档。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6.教务处安排带队教师工作量、酬劳落实。带队教师承担的本学院学生实习管理,纳入学院工作量管理;承担的非本学院学生实习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统计、认定工作量,并报送人事处。

附件:1.基地分工表

2.教育实习手册模板

3.实习联络资料

4.实习反馈资料

5.实习安全相关协议

6.具体工作清单

教务处

2023327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版权所有©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 粤ICP备15053357号 | 粤公网安备 44080202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