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55号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岭师教务〔2022〕7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4号)要求,学校组织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各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审核、学校审定等程序,同意“春风化雨、雨润心田——《植物生理学》课程思政建设案例”等4个案例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电机学课程思政实践”等6个案例为“合格”(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校级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