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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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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09:49      浏览:

教务〔2023〕133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写审核工作,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岭师教务〔2021〕14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2023年下半年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求

1. 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岭师教务〔2021〕140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

2. 贯彻落实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国教材〔2021〕2号)(附件3)文件精神,在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等育人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

3. 严肃教材编写审核工作,规范教材编写工作程序,落实教材编写工作要求,保障教材编写质量。

二、工作程序

1.教材主编教师填写《教材编写审核表(凡编必审)》(附件4)、《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汇总表》(附件5),提供《教材全部书稿》。

2.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组织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对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教材知识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3.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对教材主编及团队成员和教材进行政治性审查,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凡未经审核和公示的教材(新编或修订)将不得纳入学校教材选用和职称评审教材等审核范围。

三、材料上报

各教学单位将审核和公示通过的《教材编写审核(凡编必审)表》(一式两份)、《2023下半年拟出版教材汇总表》和《教材全部书稿》,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30日中午11:00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40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jiaoyanke66@126.com。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3183431。


附件:

1. 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

2. 岭南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岭师教务〔2021〕140号)

3.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

4.《XX教材》教材编写审核表(凡编必审)

5.【XX单位】2023下半年拟出版教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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