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纪检工作考核的通知
纪委〔2024〕1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纪检工作,巩固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岭南师范学院二级纪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纪委〔2022〕14号),学校纪委决定开展2023年基层纪检工作考核,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一)提交总结。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对2023年度本单位纪检工作进行总结(一般不超过1500字),填写履职情况表(见附件),二级党委、党总支提出意见后,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履职情况表纸质版交到紫荆楼113-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纪检监察室邮箱LSJW202308@163.com。
(二)述职交流。学校纪委拟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召开2023年度基层纪检工作考核会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现场汇报、交流纪检工作。
(三)评定等级。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工作汇报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和综合研判,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纪检工作情况作出初步考核评价,经学校纪委全委会审议后确定考核结果。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指导本单位纪检组织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落实好各项工作。各二级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如实总结汇报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本单位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钟研 联系电话:3182812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基层纪检组织履职情况表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