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岭师纪〔2019〕416号)的具体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坚持“防范在前、预警在先”的原则,紧紧抓住“查、防、控”三个关键环节,建立预防、监控、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通过排查防控工作,推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人心,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二、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
本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时间安排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覆盖校内所有二级单位,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含相当级别)。
三、工作步骤
梳理权责:在上一轮排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需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的案例,上级部门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以及党纪学习教育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
排查风险:对照部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开展全面深入排查,重点排查新增加的风险点。
制定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整改工作紧密结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二级单位要注重效果导向,严把风险点审核关和等级评估关,确保风险排查不走过场,防控措施贯穿始终,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三)注重总结提升。各二级单位要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和《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统计表》。纸质版材料需由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学校纪检监察室(紫荆楼116),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LSJW202308@163.com。
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3182913。
岭南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