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单位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纪检新闻|宣传教育|法规制度|警钟长鸣|专题活动|监督监察|廉政文化|资料下载|信访举报|学校首页
关于公布岭南师范学院2024... 12-03
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纪检工... 11-18
关于做好2024年度廉政风险... 11-18
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202... 04-02
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纪... 01-16
更多>>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2173、3182831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纪检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4-11-18 09:45  

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纪检工作考核的通知

纪委〔2024〕16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纪检工作,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岭南师范学院二级纪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纪委〔2022〕14号),学校纪委决定开展2024年基层纪检工作考核,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一)提交总结。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对2024年度本单位纪检工作进行总结(一般不超过1500字),填写履职情况表(见附件),二级党委、党总支提出意见后,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履职情况表纸质版交到紫荆楼1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纪检监察室邮箱LSJW202308@163.com

(二)述职交流。学校纪委拟于12月初组织召开2024年度基层纪检工作考核会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现场汇报、交流纪检工作。

(三)评定等级。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工作汇报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和综合研判,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基层纪检工作情况作出初步考核评价,经学校纪委全委会审议后确定考核结果。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指导本单位纪检组织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落实好各项工作。各二级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如实总结汇报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本单位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肖建春  联系电话:3182913)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基层纪检组织履职情况表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附件:岭南师范学院2024年基层纪检组织履职情况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岭南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