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评〔2021〕32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教发评中心积极开展美育名师工作室的遴选工作。本次工作室遴选活动共有6位老师报名,其中美术与设计学院4个,音乐与舞蹈学院2个。经教师个人申报、二院学院推荐、教发评中心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荐音乐与舞蹈学院孙建华等4位老师参加本次省级学校美育名师工室的遴选(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 月19日至2021年9月23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纸质版意见(反映情况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报送至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紫荆楼203室,电话:3174845,联系人:黄光芳),或发邮件至电子邮箱TeacherFamily@163.com。
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
2021年9月19日
附件:省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拟推荐名单
序号 |
参赛教师 |
职称 |
专业 |
学院 |
1 |
孙建华 |
教授 |
音乐学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2 |
宋梅梅 |
教授 |
美术学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3 |
段卫红 |
教授 |
设计学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4 |
李吾铭 |
副教授 |
书法学 |
美术与设计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