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对外开展培训情况表和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09 点击数:

教发评〔20224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根据院办《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填报对外开展培训情况表(教基3347)和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教基8389)两张表格。

统计时间范围:202191日至2022831日。

填报内容:统计时间范围内发生的对外教师培训项目相关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两张表填写完成后,须经填表人、统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将对外开展培训情况表(附件1)、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附件2)和数据支撑材料(立项文件或委托合同PDF扫描版),于1012日前送交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榕楼305室,联系电话:3171850,联系人:颜老师),同时将电子表格及数据支撑材料打包后以“对外开展培训情况+部门”命名发送至邮箱lnsfpx@163.com

 

 

附件: 1. 外开展培训情况表

          2. 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

               3. 表格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

 

 

 

 

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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