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研院〔202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粤教师函[2022]1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三成四化”筑峰工程的工作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挖掘先进典型并推广帮扶经验,现开展2023年度基础教育帮扶工作优秀案例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内容
(一)工作特色亮点。自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所形成的基础教育帮扶工作特色和亮点情况,每个单位提炼内容不少于1000字。
(二)优秀典型案例。聚焦基础教育帮扶过程中的优秀典型案例,重点介绍具体做法和取得成效,每个单位至少提交1个案例。
遴选方向包括对内自我提升良好,对外帮扶成效显著。对内表示帮扶主体在帮扶过程中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收获、有成长,学校师生或团体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有借鉴和推广意义;对外表示经过一系列长期帮扶,完成帮扶阶段性目标任务,结对帮扶学校师生焕新面貌,在各方面均取得不错的帮扶成效,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三)优秀人物典型。基础教育帮扶过程中表现优异、成长迅速的个人或集体,致力于我校基础教育工作并作出较大贡献,每个单位至少提交1位人物典型。遴选方向与优秀典型案例类似。
(四)优秀经验推广。基础教育帮扶工作人员曾在各级各类相关会议或培训上作代表发言、介绍经验。
二、遴选要求
(一)紧紧围绕我校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成四化”的主题,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情况真实、数据准确。
(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以利于在未来基础教育帮扶工作中学习、借鉴和推广。
(三)避免空洞,尽可能有数据支撑,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可附上新闻报道、高清原图或活动视频,加以备注说明。
(四)遴选结果纳入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的绩效考核依据。
三、遴选流程
(一)单位推荐。相关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相关材料。
(二)初步遴选。研究院通过集中评审与实际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推荐。
(三)评审公布。对评选结果为优秀的案例按程序发布,并颁发证书,择优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扩大基础教育帮扶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四、其他事宜
各单位请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1的推荐情况和佐证材料统一打包并以单位命名发送到邮箱lnsfxy_jcjy@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琪琳:17306696906;李海欣 :18319235423。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