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年校级高层次人才专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广东省和湛江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大战略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广东省、湛江市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学校重点工作部署,凝聚优质人才智力资源服务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推动学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资助标准及申报说明
高层次人才专项资助经费以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作为参考依据。已获资助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提出申请。
高层次人才专项须围绕项目负责人所在学科或团队的重点研究领域进行选题,项目研究时段为:2025年7月1日-2029年7月1日。研究期限4年。
高层次人才专项立项后拨付一半科研启动金,结题后拨付另一半科研启动金。
三、结题要求
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结题要求参照学校引进人才的科研任务书及签订协议时执行的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的,延期不超过1年。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并酌情退回资助经费。
注:(1)结题涉及的科研业绩认定依据《岭南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认定与计分办法(试行)》(岭师科研〔2022〕25号)文件执行。(2)结题程序:达到结题标准后,申报人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202.192.143.127)申报系统发起结题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交相应纸质结题材料到科研处,科研处每年集中组织办理1-2次结题。
四、材料提交要求
1.请申报人选择附件2相应类别的申报书填报并打印,(打印要求: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的最后附上科研任务书复印件一起装订)一式3份上交科研秘书。
2.为加快立项经费拨付,请申报人填写2025年校级人才专项立项经费预算表(附件3)。
3.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纸质申报书相关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及盖章,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起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紫荆楼406-1),二级单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个人申报书电子档(附件2),个人预算书(附件3)统一发送至sbcg03@126.com邮箱。
五、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下午5点。
联系人:闫老师、文老师,3183225
吴老师,3183135
科学研究处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1. 二级单位汇总表
2. 高层次人才专项申报书模板
3. 2025年校级人才专项立项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