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
一、相关专题及要求
专题一: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选题要求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新概念新观点新论断,《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等研究阐释。
(二)成果要求
主流宣传媒体(不含期刊)理论文章,1500字以上。
1.一类成果:成果发表于中央级报刊,主要包括:《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杂志、《解放军报》(理论版)、《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学习时报》、《法制日报》发表。项目费用:1万元。
2.二类成果:成果发表在其它主流媒体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主要包括:《学习强国》《南方新闻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项目费用:0.5万元。
(三)项目立项数量和成果认定
项目拟立项6项,其中一类成果项目拟立项2项,二类成果项目拟立项4项。成果发表后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四)项目实施周期
自立项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不得延期;成果刊发时间和提交研究成果时间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成果不予认定。
专题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下我校“十五五”科研高质量发展研究
(一)选题要求
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服务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面向区域创新与产业升级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学科布局、科研基础和“十五五”规划总体目标,立足解决学校科研创新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实效性的解决方案。
(二)选题指南(仅供参考,可自拟相关题目)
1.面向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科技创新路径研究
聚焦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绿色石化等优势特色产业,探索以“企业出题、高校答题、政府助题”为核心的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岭师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校地企合作实践案例。
2.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的校地协同机制研究
重点研究我校在“双百行动”中与结对县区共建科技创新平台、人才驿站、成果转化基地的协同机制,总结提炼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贡献度的有效路径与政策建议。
3.新质生产力引领下的科研组织模式变革研究
结合我校现有科研基础和“冲补强”提升计划,探索整合农业、食品、化工、信息等学科资源,组建跨学科“新工科”研究院,围绕海洋生物医药、农业人工智能等领域,建立以解决产业实际问题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模式与评价激励机制。
4.“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驱动的学科内涵建设研究
以“教育学”为核心,深度融合心理学、人工智能、艺术学等学科,探索以高水平学科建设统筹构建“智能教育”学科群,研究其集聚科技资源、培育卓越教师与教育科技复合型人才的一体化建设路径与策略。
5.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研究
落实全会"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求,研究我校师生服务队、社会实践团队深度参与结对县镇村治理的路径,总结教育赋能(如特色支教、农民技能培训)、科技赋能(如智慧农业技术推广)等创新模式,形成典型案例集。
6.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优化研究
基于粤西作为“协调发展区”的定位及湛江现代产业体系布局,研究我校学科专业结构如何动态调整,重点提出:面向海洋牧场、现代农业、城乡规划等领域培育新兴交叉学科或专业方向的具体方案。
7.交叉学科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围绕智能制造、数字经济、蓝色经济等领域,探索跨学科平台建设与创新生态培育;以具体科研项目为纽带,探索跨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共享创新资源的生态培育路径。
8.“思政引领-创新培养-职业发展”一体化育人体系构建研究
研究如何将服务“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等国家“急难愁盼”问题及地方战略发展的使命感融入研究生课程思政、科研训练及职业规划,构建以“扎根粤西、服务广东”为价值导向的一体化育人体系,并形成培养方案修订建议。
9.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
落实全会"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求,系统梳理雷州文化、粤西红色文化资源,研究粤西红色文化、雷州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与活化,资源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建成数字数据库,或提出文旅融合发展或保护利用实施方案,服务湛江文化强市建设。
(三)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形式:形成实践案例或可推广的模式,撰写决策咨询报告提出政策建议获批示或采纳;或发表高水平论文。
2.质量要求:知网检测查重率低于20%;研究成果应具备理论创新性和实践价值,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可操作性,能直接支撑学校“十五五”科研专项规划。
(四)立项数量与资助经费
项目拟立项9项,每个选题方向立项1项,每项资助0.5万元。
(五)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3个月,自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逾期成果不予认定。
二、资助形式
项目采取后资助形式。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照成果类别分类进行资助,所资助费用可用于研究工作的直接支出。
三、揭榜条件
1.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申报,应具备实施项目的专业基础能力,每人限报1项。
2.已完成或正在开展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制”,突出科研诚信承诺制。
四、揭榜程序
1.揭榜申报。揭榜单位于2025年11月11日前将揭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签章版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科研处(紫荆楼406-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bcg03@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评审和立项。党委组织部和科学研究处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立项,并在校园网公布立项情况。
3.评审认定及资助。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认定,并予以公示。经审核认定通过的成果,将拨付项目资助费用,并纳入科研或党建绩效考核,“专题一”和“专题二”只立项没有发表成果的,不拨付经费和不纳入科研、党建考核。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3183225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