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202号),请各单位及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类别及资助金额
类别 |
名称 |
经费(万元/项) |
数量 |
建设研究期限(年) |
(一)重点建设平台 |
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
90 |
2 |
3 |
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中心 |
90 |
3 |
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
50 |
3 |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50 |
3 |
(二)重点科研项目 |
1、创新团队项目 |
30 |
2 |
3 |
2、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重点项目 |
15 |
5 |
3 |
3、特色创新类项目 |
5 |
12 |
2 |
4、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
5 |
6 |
2(成果为著作的可为3年) |
5、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
5 |
15 |
2 |
二、认定申报的要求
1、本次申报的平台和项目,其资助经费由学校 “冲补强”经费中统筹安排。
2、本次申报的平台和项目,经遴选评审、认定后,如获批立项,将纳入“冲补强”的考核因素,按照“冲补强”的资金分配办法安排年度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高校统筹安排使用。省教育厅将只下达平台和项目的立项情况。
3、科研平台和项目要坚持“积极稳妥、安全可控、以我为主”的原则,注重开展合作研究、协同创新;同时,对于各项学术活动要严把思想关,严防国(境)外敌对势力的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4、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同时须符合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认定申报要求(详情见附件1)。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5、2014年-2017年校级认定的创新强校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18年校级认定的科研项目,但可以申报省级认定的科研项目,如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应用研究重大项目。
三、认定申报程序和材料
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省厅通知,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下载相应申请书(从http://202.116.224.17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00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和附件材料一式3份由二级单位统一收集并分别汇总(附件2)交到科研处各科,由科研处统一组织论证和遴选工作。
学校遴选后,推荐上报教育厅的所有项目,科研处再为入围申报人开通账号。
四、各个项目的结题要求
1、省级重点建设平台验收要求:
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项,获得省级以上平台项目1项,至少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项,建设期获得项目经费不少于资助经费的2倍。
2、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得有经费资助的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并作为第一完成人以岭南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A类以上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采纳咨询报告1篇、或省部级成果奖1项、或出版专著1本等,如未获得项目立项,则相应成果要求翻倍。
3、创新团队项目结题要求:
团队年均一项有经费资助的国家课题,建设期内一项省级奖励,A级及以上论文人均1篇。
4、特色创新类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结题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项目负责人获得有经费资助的市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并作为第一完成人以岭南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1篇、或被市厅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采纳咨询报告1篇、或市厅级成果奖1项等,如未获得项目立项,则相应成果要求翻倍。
请申报人参照以上结题标准,在申报书上具体列清楚。
五、业务联系
重点建设平台 联系王老师,电话:3183207;邮箱:kyc207@126.com
创新团队 联系韩老师,电话:3183073;邮箱:kycxkjs@163.com
重大科研项目(除创新团队)联系吕老师,电话:3183225,邮箱:kjc225@126.com
附件1: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认定申报要求
附件2:2018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202号)
附件4: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