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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22日 11:09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共分五类,分别是:

1)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4)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5)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特别提醒:2020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新增了美术创作类,请大家予以关注。

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含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和各类《项目申报表》等文件),并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查询。

二、申报流程

1)机构申报项目(含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电子申请表——由所在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科研处评审——学校评审通过后登录基金门户网站(http://www.cnaf.cn)——网上填报申请表——上传附件——确认提交——打印签字交送科研处审核盖章并邮寄——完成申报。

2)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基金门户网站(http://www.cnaf.cn)—— 项目申报——个人用户注册——账户激活——正式登陆——获得申报资格——在线填表——上传(含附件)——确认提交——打印材料——签字——科研处审核盖章并邮寄——完成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在网上申报平台正式提交后打印的《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项目相关附件材料(视频附件不需要上传,直接随材料项目邮寄U盘)。特别提醒:在国(境)外开展的项目,必须提供承接展馆(展演)的场地签署的意向协议;必须提供同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内开展的项目,必须提供承接展馆(展演)的场地签署的意向协议。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预报申报表提交时间

请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类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类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人于201941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预申报表打印3份交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225@126.com

(二)校内评审时间

科研处将于2019410——15日组织专家对我校申报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机构申报的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审之后将评审意见反馈至各申报人。

(三)网上提交时间

各申报人于2019415日——65日在国家艺术基金网官网上网上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确认。同时将提交确认的申报书打印2份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于66日交送至科研处,同时将正式提交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225@126.com

(四)邮寄上报时间

科研处将各申报人提交的申报书提交学校审核并于610日前盖章邮寄上报。

联系人:赵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3183135  3183225

电子邮箱:kjc225@126.com

科学研究处

2019322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预申报表

7、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预申报表

8、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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